切断公权力与“山寨”协会的脐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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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时评 |
2014-12-22长沙晚报
钱夙伟
“中国营养协会”副会长有多大含金量
2014年12月22日华商晨报
□钱夙伟
自称是经过政府部门批准成立的行业协会,但在民政部网站上却查询不到相关记录;只用交纳1.45万元的会员费,就能成为协会的副理事长;个人交9万可当副会长。如今,遭到业内人士质疑的“中国营养协会”,又开始筹备2014年年会并开始招揽合作赞助商。(12月21日《北京青年报》)
根据我国《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全国性社会团体的名称冠以“中国”、“全国”、“中华”等字样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批准。然而记者在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的系统里,始终无法查询到中国营养协会这个所谓的全国性组织,只能查到中国营养学会的相关内容。而中国营养协会在香港注册的身份为“中国营养协会有限公司”。
这样一个名称,显然是企图鱼目混珠。而实际上,只凭1万港元注册的这家企业,不仅可以冒充“国”字号的社会机构,而且,还可以让人误以为是中国营养学会这样的学术团体。而如此“协会”如今并不鲜见。
企业要冒充“协会”,无非是因为“协会”几乎是最赚钱的“行业”。显然,现在的行业协会与官方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甚至某种程度已经等同于主管部门的一个下设机构,有的政府部门将权力巧立名目地转移到协会,从而为自己赢得更大的利益空间。而因为这样的性质,协会的职务也几等于官职。
而“协会”“级别”越高,当然“权力”越大,“权力”的“含金量”也越高,而既然协会在不同程度上已成为挂靠单位的“钱袋子”和“养人机构”, “权力”寻租现象也就不可避免,明码标价并非什么新闻。
这种以假乱真的“中”字号假“协会”大行其道,从根本上说,是对“协会”监管缺位。而强化监管的前提,首先是切断协会与政府部门的利益纽带,实现从“政府附属”向“企业联盟”的转变。唯有回归到民间组织的性质,主管部门从协会“脱身”,才能履行监管的职能,行业协会也才能避免被“官办”而异化。若此,“中国营养协会”这样的“山寨”协会,也失去了牟利的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