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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披星戴月"追单车听上去像讥诮

(2014-11-16 11:02:48)
标签:

要案

大案

单车

警方

案子

分类: 时评

2014-11-16东方网
钱夙伟 

"披星戴月"追单车听上去像讥诮
  江西日报记者余红举11月13日发现妻子刚送自己不满一周的自行车被盗,立即报警,同时主动查找到周边社会监控视频,但和他的积极相比,警方的态度却并不积极,一再表示“视频模糊,找回困难”,并建议他自己到旧货市场寻找,无奈之下,余红举在自己的微博上写了一封给南昌市公安局局长的公开信,质问谁在纵容小偷?随后,当地公安部门回应称:正马不停蹄披星戴月在处理。(11月15日中国广播网)
  “马不停蹄披星戴月”或让余红举“受宠若惊”。其实余红举岂敢让警方为自己的一辆单车“马不停蹄披星戴月”?如他所说,“我知道南昌警力有限,主要精力在大案、要案上。”他期望的,也只是不要和他的积极相比“并不积极”而已。
  当然,余红举也不会听不出“马不停蹄披星戴月”中明显的讥诮。显然,为追查一辆单车而“马不停蹄披星戴月”并不仅仅只是夸张。且不说这并非公安部门正常回应的用语。因为此前的“并不积极”,更突出了一种居高临下的讥诮意味。
  或许警方确实是把精力都用于大案、要案,对这种小案子“无暇顾及”,余红举如此当回事,让警方觉得心烦,或许余红举为一辆单车居然大动干戈地给公安局局长写公开信,让警方觉得太不知“天高地厚”,但又不便发作,就以“马不停蹄披星戴月”给一个“软”回击。
  其实,小案子与大案、要案一样,能不能及早破案,关键在于态度。而某种程度上,对小案子的不屑,正是大案、要案频发的原因。因此,“马不停蹄披星戴月”既不应是夸张,更不应是讥诮,而是作为百姓安全守护神应有的工作常态。讥诮折射出的,是一种权力的傲慢,是监督的乏力,而这或更是应该高度重视的问题。否则,小案子“无暇顾及”,大案、要案也未必破得了,更遑论保一方平安。


编辑点评:
    要不是记者,警方都不会“披星戴月”去找。记者找上门,也要讥讽一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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