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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官4.3万元泡脚凸显监督乏力

(2014-10-15 09:56:01)
标签:

村官

村干部

村民

权力

石盖塘镇

分类: 时评

2014年10月14日大众日报
□钱夙伟

村官4.3万元泡脚凸显监督乏力
10月12日,郴州市石盖塘镇小溪村的村民出示部分村干部消费的票据复印件。图/记者朱远祥

  几名村干部频频出入五星级酒店和高档休闲会所,三年来的花费超过百万,其中泡脚、泡澡的支出约4.3万元,“湖南郴州稍微有点名气的足浴城,他们都去消费过。”这几名“活得潇洒”的村干部,来自郴州市北湖区石盖塘镇小溪村。在9月底的郴州电视问政中,该村的财务问题引发关注。(10月13日《潇湘晨报》)
  不容讳言,如此的“小官巨腐”,已成为一个突出问题。“村官”其实连“官”都不是,但职务虽不起眼,其腐败的能量却并不小。屡有曝光的“村官”侵吞集体财产,其数额之巨,无不令人触目惊心。
  本来,“村官”的权力是置于村民监督之下的,因此,这权力除了为村民办实事谋利益之外,是不可能为自己谋取任何私利的。而权力既然可以用来做交易,那么这权力必然已失去了监督,而失去监督的权力,即使小到一个村官,也可以换来不知多少倍的私利,这其实已由无数“小官巨腐”的案例所证明。
  实际上,现在对村官的监督制约,依然十分的薄弱,村民对村干部的监督有名无实难以到位,于目前农村十分普遍。而上级部门又往往疏于管理,监督乏力,让村官们仗着“天高皇帝远”而胡作非为,甚至因为彼此间扯不断理还乱的勾连,而睁眼闭眼,有意纵容,也不在少数。
  防范“小官巨腐”,说到底,就是要管住权力,把村民自治真正落到实处,切实保障村民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从而加强对村干部的监督,健全完善村干部权力运作的监督制约机制。当村干部权力运作,置于村民的监督制约之下,对村官的越权,村民随时可以启动干预、制止、追究的程序,看哪个“村官”还敢如此“潇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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