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慎用劣迹艺人”还真的需要

标签:
劣迹艺人明星演艺电视剧 |
分类: 文化 |
2014年09月19日深圳商报
●钱夙伟
“慎用劣迹艺人”还需要通知吗
2014-9-19东方网
钱夙伟
前晚,有业内人士微博爆料称,“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已通知,凡是有劣迹的导演、编剧、演员等主创人员参与制作的电视剧,电视台要慎重考虑。”而后还有消息称,不仅电视剧,连综艺节目也包含在内。对于此项通知,昨日,北京、浙江、东方、江苏、天津、安徽等卫视相关工作人员均对记者表示,目前还没有听说,但已经有网络剧对于“劣迹”艺人亮起了红灯,某网的自制剧《怪咖啡》就删除了黄海波的“监制”一职。(9月18日《新京报》)
“慎用劣迹艺人”,于演艺行业不过是一个基本要求。演艺是个特殊的行业,生产的是文化产品,被称为精神食粮,因此历来就有“人品即戏品”之说,于“劣迹艺人”,当观众看着其演出就联想起其劣迹,演得再好,也会让观众有倒胃口的感觉。于一直推崇“清清白白做人,认认真真做戏”的观众,虽然不会要求演员都德艺双馨,但总会对演员的道德形象有着更严格的标准。
对“慎用劣迹艺人”不“慎用”,后果很严重,一是演艺质量的下滑不可避免,“劣迹艺人”显然不可能生产出有品位有格调的作品。二是破坏社会风气,作为公众人物,明星有着极强的行为示范性,明星不检点乃至屡屡逾越道德和法律的底线,尤其对于价值观正在形成的青少年,将形成严重的负面影响。三是“劣迹艺人”将更加有恃无恐,更不懂得自律,比如宁财神对自己吸毒竟然声称“这个有什么后悔的”,也因此,明星“出事”,已是越来越频繁,甚至“二进宫”“三进宫”的明星不乏其人。
也因此,“慎用劣迹艺人”并不需要发通知。但事实上,对劣迹艺人的限制,总局之前确实发过通知。2012年,江苏教育电视台《棒棒棒》节目曾邀请干露露母女三人出镜,其口出污言淫语的片段在网络流传,造成了极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当时总局便发出通知,要求全国所有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吸取江苏教育电视台的教训,严禁有丑闻劣迹的人员参与广播电视节目和电影电视剧制作,严禁丑闻劣迹者在各类视听节目中发声出镜。
显然,这是因为,即使江苏教育电视台这样公共电视台,也已经难以守住底线,问题还在于,现在对于“劣迹艺人”,并非是“慎用”,更是在“重用”。一些明星或醉驾或嫖娼尚在那边的“局子”里关着,这边的许多位置已经“虚位以待”,而这是被认为明星因“劣迹”反而“提升”了身价。也因此明星惹出事端后,反而更“火”,已成了“潜规则”,乃至有不少明星,为了“拉抬人气”,而故意抹黑丑化贬损自己,不以“劣迹”为耻反以为荣。显然,当“劣迹艺人”依然大行其道,“慎用劣迹艺人”的通知还真的很需要。
选稿:桑怡。编辑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