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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9月14日烟台晚报
钱夙伟
这样的“行为艺术”实在令人瞠目结舌。当然,所谓“行为艺术家”也一概不在乎观众是否接受,更不会理会“荒唐”的指责。因为这是“行为艺术”,必定标新立异、惊世骇俗。笔者认为,当下“行为艺术”成了一个筐,无论多么低级趣味、无聊、庸俗、暴力、自虐、血腥,都可以放心大胆地往这个筐里装。
然而,这些所谓的“行为艺术”究竟是探索、实验、超前、先锋,还是故弄玄虚、玩弄噱头、游戏人生、玩世不恭、颓废无聊,或者这一切原本都只不过是个幌子,真正的目的还是十分世俗的功利。不论懂还是不懂“行为艺术”,总还不至于连究竟是出格的行为还是大胆的艺术都分不清。
有专家表示,任何言行必须顺应社会主流,前卫不代表可以出位,有损公序良俗,超越公共道德底线的“艺术”,执法部门有权加以干预。确实,即使是在似乎历来就盛产嬉皮士之类荒诞艺术的大洋彼岸,脱光衣服强行闯进别人视线里,警察也会毫不理会这是“艺术”而将“行为人”带走。显然,“行为艺术”也有一条道德和法律的底线,否则,还有什么公序良俗,任由“丧尸”吓人,社会生活岂不因此乱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