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施工 规矩要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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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时评 |
2014年07月23日海峡导报
钱夙伟
厦门市民张先生反映:前埔东路靠近吕岭路的路段要建自行车道,几个月前人行道被破开,后来也倒了水泥底座了,但至今3个月过去了,还没铺上沥青,附近居民的出行和商家的生意都受到影响。(7月22日《海峡导报》)
道路施工中的无序和混乱,并非个别现象。杜绝道路施工的随意性,从根本上规范道路施工,应该给道路施工“立规矩”,并严格执行。
应建立工期测算进度评价制度。由相关管理部门聘请专业工程师,对建设项目进行评估,科学测算需要开挖道路的时间和面积,确定开工和恢复路面通行时间等。
应实行道路挖掘保证金制度。按照施工项目的具体情况,收取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对无正当理由的超面积开挖、超时限施工、开挖后迟迟不施工、不完工等违规行为扣除相应的保证金额。同时,最好对责任单位进行备案登记和信用登记评价,信用度较差的,取消以后城市建设的资格,以加大威慑力度。
当然,更关键的还是在执行。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只有“立规矩”并落到实处,才能把道路开挖的负面影响降到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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