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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园姓“公”顺应民意

(2014-03-03 21:41:55)
标签:

愈演愈烈

利益

厦门

公园

民意

分类: 时评

2014年03月03日中国旅游报
□钱夙伟

公园姓“公”顺应民意厦门白鹭洲公园
    据《厦门日报》报道,在厦门市新一轮整治公园会所行动中,厦门白鹭洲公园及其他公园内的13家违规经营场所被责令整改。公园是市民休闲娱乐的地方,也起着让人们亲近自然、陶冶性情的作用。公园既然姓“公”,就应属于公众,理当为广大公众服务,为公众所用。

    在公园里建会所,于园方来说,是凭借手中的权力,将公共资源当作部门资产,并以此牟取私利,其结果是公园成了创收的工具,损害了公众利益。

    让人警惕的是,如此对公共资源的变相侵占,并因此剥夺公众的权利,近年来在很多地方愈演愈烈。本来,公众是公共资源的主人,公园管理者只是政府授权之下行使管理职责,现在这样的关系显然已经错位,其中也有监督制约的缺位。

    缺位必须到位,错位必须正位,对此公众有权予以追究,绝不能让人民的公园变成供少数人牟利的私家花园。否则,必然造成社会的失谐、不公。去年5月初住建部就专门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园建设管理的意见》,严禁在公园内设立为少数人服务的会所、高档餐馆、茶楼等,无疑彰显了民意。

    公园姓“公”,关乎老百姓的切身利益,也考验八项规定是否落到实处。这次厦门的整治,令人瞩目,13家违规经营场所被相关部门停水停电,如此的动真格儿行动,有望让公园真正姓“公”,这才是顺应民意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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