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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旅游后付款”行得通吗

(2014-02-17 08:42:46)
标签:

标准

创意

满意度

消费者

先旅游后付款

分类: 时评

2014年02月21日中国旅游报
□钱夙伟

“先旅游后付款”行得通吗沪上旅行社去年推出的“先旅游后付款”模式,今年起将推向出境游市场。图为春节期间中国游客在韩国首尔一家免税店购物。 CFP 图

 
    “先旅游后付款”是否行得通,首先在于游客满意度不能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换言之,满意度必须有一个可以量化的刚性标准

  
    据报道,随着元宵节的结束,火热的春节旅游市场逐渐降温,旅游淡季也随之而来。因为不少旅行社推出的节后游有最高超过五成的优惠,于是很多人把春节加班的假期和年假结合在一起,选择错峰出游。为吸引这部分游客,有的旅行社除了在旅游线路上费尽心思之外,还推出了“先旅游,后付款”的方式。

    先买票后上车,先缴费后旅游,好像大家都已经习惯了这样的一种消费模式了。而现在,这样的模式被“先旅游,后付款”彻底颠覆。

    所谓“先旅游后付款”就是如果消费者对此次旅游不满意,可以拒绝向旅行社付款。

    但是“先旅游后付款”其实并非是新鲜的创意。据称“出现的时间恐怕至少有十多年了,时断时续的。”而之所以到目前为止,这种旅游方式并没有成为主流,甚至也没有引起比较广泛的关注,主要原因在于质量是很难主观评判的,它是一种满意度,这个满意度涉及很多的因素,因此到最后可能很容易导致一些纠纷。

    显然,“先旅游后付款”是否行得通,首先在于游客满意度不能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换言之,满意度必须有一个可以量化的刚性的标准。因此,现在推出这个旅游形式的上海大通旅行社,正是着力于满意度的可操作性,比如游客在和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时,会附有一份承诺书,包含“岸上观光游览承诺”、“游轮承诺”、“服务承诺”和“用餐承诺”在内的4项共16条服务承诺。如果两项以上不达标,游客可以拒绝付款。这就在满意度的认定上,杜绝了有利于旅行社的模糊空间,也让纠纷有了公正评判的依据。

    如果推出“先旅游后付款”,是针对目前旅游市场良莠不齐的现状,消除游客对质量的担忧,那么就必然有让游客放心的设计,以确保“先旅游后付款”真正有惠于游客,并以此推进旅游市场的优胜劣汰,从而提升旅游质量的整体水平。这样的“先旅游后付款”,于旅行社显然是自信的表示,也是自加压力。因此,出于这样初衷的“先旅游后付款”,必然是行得通的。而如果本来就不过是忽悠消费者的噱头,不仅行不通,反而有可能损害游客利益。
 

“先旅游后付款”行得通吗
2014-2-17重庆商报
钱夙伟(浙江 职员)

 

  据报道,火热的春节旅游市场逐渐降温,旅游淡季随之而来。为吸引那些错峰出游的游客,目前旅行社除了在旅游线路上费尽心思,还推出了“先旅游后付款”的项目。

  所谓“先旅游后付款”,即如果消费者对旅游不满意,可以拒绝向旅行社付款。但“先旅游后付款”其实也非新鲜创意,据称出现已有十多年,时断时续的。而这种旅游模式之所以没有成为主流,是因为质量很难客观评判,它是一种满意度,这个满意度涉及到很多因素,有时还会出现纠纷。

  显然,“先旅游后付款”是否行得通,首先在于“满意度”是否可以不再“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换言之,“满意度”须有一个可以量化的刚性标准。也因此,现在推出这一旅游模式的旅行社,正着力于“满意度”的可操作性建设,如游客签订合同时会附有“承诺书”,包含“岸上观光游览承诺”、“游轮承诺”、“服务承诺”和“用餐承诺”在内的4大项一共16条服务承诺。如果两项以上不达标,游客可拒绝付款。这就在“满意度”的认定上,杜绝了有利于旅行社的模糊空间,也让纠纷有了公正评判的依据。

  原来都是先买票后上车,先缴费后旅游,如今这一传统旅游模式之外又添“先旅游后付款”的新模式,这是游客之幸,也是旅游业之幸。但相对于这一新模式的出现,如何在制度保障、在“满意度”的标准认定上有更多探索与发展,尤值得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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