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住“村官”护照,更要管住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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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时评 |
2013年12月22日珠江晚报
□钱夙伟
管住“村官”护照,是因为“一些村干部心存侥幸,在进行权力寻租后,一有风吹草动就外逃,已经查处的几个案件都说明这个问题。”不容讳言,现在“村官”的腐败,已成为一个突出问题。“村官”其实并不是“官”,但职务虽不起眼,其腐败的能量却并不小。屡有曝光的“村官”侵吞集体财产,其数额之巨,令人触目惊心。
按常理,“村官”的权力是置于村民监督之下的,因此,这权力除了为村民办实事谋利益,是不可能为自己谋取任何私利的。而权力既然可以用来做交易,那么这权力必然已失去了监督,而失去监督的权力,即使小到一个村官,也可以换来不知多少倍的私利,这其实已由无数“小职务大腐败”的案例所证明。
实际上,现在对村官的监督制约,依然十分的薄弱,村民对村干部的监督有名无实难以到位,于目前农村十分普遍。而上级部门又往往疏于管理,监督乏力,让村官们仗着“天高皇帝远”而胡作非为,甚至因为彼此间扯不断理还乱的勾连,而睁眼闭眼,有意纵容,也不在少数。
管住“村官”护照是无奈之举,但显然不是根本之计。与其被动地管住护照,不如主动地管住权力,把村民自治真正落到实处,切实保障村民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同时理顺村干部管理体制,从而加强对村干部的监督,健全完善村干部权力运作的监督制约机制。当村干部权力运作,置于村民的监督制约之下,对村官的越权,村民随时可以启动干预和制止的程序,“村官”的护照,当然也不会有多少的“含金量”,不管也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