摊派酒水缘于政绩饥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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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2日下午,四川省泸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公室,一工作人员递来泸州老窖的产品宣传单。该宣传单里最贵的品种零售价为36.8万元。本报记者
卢义杰摄
连日来,记者调查发现,四川泸州市国土局、邮政局、工商局、文化新闻出版局、中国工商银行泸州分行、中国联通泸州分公司等行政、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均有工作人员声称可销售泸州老窖。上述现象与部分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被摊派了当地名酒的销售任务有关,“11月初,各单位到市里去开会(接到的任务),但没有下发正式文件。根据统一安排,单位领导再给我们传达精神”(12月13日《中国青年报》)。
虽然“没有下发正式文件”,而且并非卖酒只是推荐,但显然只是不敢把事实上的摊派做得太明目张胆而已,也因此,销售任务已成为被摊派单位的噩梦。如此政府职能错位,以公权力强行干预市场,真让人有不知今夕何夕之感。
据称这是因为“泸州财政一部分是‘酒财政’,而老窖是酒业的龙头。酒不好卖,税收不齐,地方财政收入会大幅度减少。”政府如此几如赤膊上阵地帮企业渡过难关,从根本上说,显然是因为牵涉到政府官员自己的眼前利益,比如,泸州老窖创造的GDP,关乎官员的政绩,也因此,摊派泸州老窖,这种低级的保护方式,显然是急功近利的政绩观产下的又一怪胎。从中折射出的,正是某些地方官员的政绩饥渴。
于是,就必然心浮气躁,为了自己在任时多出所谓政绩,可谓不择手段,不计后果,即使在“八项规定”出台之后,这种以单位为对象的推荐,有顶风而上之嫌,而且对于其他白酒企业并不公平,也毫无顾忌。说到底,于当地政府而言,权力没有受到应有的约束和规制,于是就会越出边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