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支900元6年后还1万9?信用卡逾期请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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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1月20日华商晨报>华商论见
□钱夙伟
11月18日,陈先生在银行打印的信用卡交易明细账单足足有3米多长
6年前,陈先生透支了信用卡900多元,如今他得知,当年的欠款已变成了1.9万多元。另一方面,他还因为逾期未还钱造成了不良信用记录。虽然有律师表示,信用卡透支利息不应当复利计息,收取滞纳金也没有法律依据,但陈先生的遭遇还是给大家提了个醒:透支虽爽快,当心成“卡奴”。(相关报道见B06版)
“全是滞纳金,每个月都在涨,从20多元到500元,比利息都多!”银行的流水显示,2010年9月陈先生需缴纳101元滞纳金,2012年9月涨为400余元,如今已经变成了每月500元。另一方面,月利息也从当年的7.8元变成了如今的245元。显然,当年的900多元欠债,会让银行赚一大笔。
正如律师所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信用卡透支利息可否计算复利问题的批复》和《信用卡业务管理办法》的规定,信用卡透支利息不应当复利计息。同时,银行收取信用卡客户的滞纳金,也没有法律依据。滞纳金指具有行政征收职能的行政机关,在征收规费的过程中,因义务人迟延交纳规费,而需额外交纳的金钱,它被视为行政处罚的一种。也就是说,银行无权收取滞纳金。“准确来讲,银行所谓的滞纳金应该属于违约金,根据相关法规,原则上滞纳金的总金额应该不能超过本金的30%。”
如果不计复利不收取滞纳金,透支900多元,6年之后无论如何也“涨”不到1万9千元,而银行的这种“算法”,凸显出目前银行为片面追求利润而不惜损及用户利益的招术。实际上,银行如果一开始就尽到告知的义务,用户也不敢欠银行的钱。所以,还是希望相关部门督促银行对于信用卡逾期问题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