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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房” 不能“承诺处理”了事

(2013-09-03 21:23:16)
标签:

原则

存在问题

业主

问题房

验收

分类: 时评

2013年9月3日南国早报  
□浙江 钱夙伟

“问题房” <wbr>不能“承诺处理”了事有的阳台栏杆断裂
“问题房” <wbr>不能“承诺处理”了事一间房子渗水严重
  
    泰清华园小区,一批新业主收房之后,发现新房问题多多,于是向开发商讨说法。多个部门工作人员到场进行了协调、处理。经过协商,开发商承诺对相关问题进行维修处理。(相关报道见南国早报昨日A12版)

    房子质量存在问题,开发商难辞其咎。但让人不明白的是,“问题房”显然已经通过了验收,否则也不可能向业主交房。那么,如此粗制滥造的房子,又是如何通过验收的?

    其实,诸如“地板80%空鼓”,“不少楼房的外墙布满了裂痕”,这是再明显不过的质量问题,即使是外行,即使不用专门的仪器设备,都可以“检查”得出来,专业的验收人员,何以查不出来?从工程上马到通过验收,本来肩负着为工程质量把关重任的相关责任人,却放弃了责任,丢掉了原则,“问题房”因此被放行。

    因此,“问题房”不能开发商“承诺处理”了事,还必须深入追究的是,“问题房”到底是如何通过验收的。否则,这样的“问题房”,还将层出不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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