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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9-02南国早报
□浙江 钱夙伟
木楼、凉亭已初具规模。
别墅区后山建起凉亭、木楼,“圈”出一片独特的建筑……在兴安县桂林留园别墅小区里,业主刘先生历时两年打造的这片景观,遭到小区其他业主发帖吐槽。(相关报道见南国早报昨日A13版)
兴安县相关部门对此表示,这座山体并不属于该别墅小区,正在施工的项目并未在建设规划部门办理相关报建手续,属违法建筑。
而刘先生称,自己花钱建这些景观既为防止山体滑坡危险,更为让其他业主免费享受休闲文化大餐。从已经建成的景观看,确实像个公园。而且刘先生承诺,除了“公园”对业主免费开放,还有一个“图书馆”,“业主收藏了很多的书,他以后打算放在这里给别人看。”也因此,这虽然是一个违法建筑,却有人认为是一个“好违建”。
那么,这个“好违建”,到底是拆还是不拆?
既然是违法建筑,当然必须拆除。如果是“好违建”就可以网开一面,那么,违建的禁令面前就不是人人平等,一旦禁令失去威慑性,对违建的执法也不可能公平公正。而且,这个口子一开,违建行为必然失控。
然而,这个“违建”确实可以服务业主,拆了未免可惜。而且山体经这样折腾,反而有可能造成松动,危及山下别墅区的安全。
于是,回过头来要追问的是,别墅区后面的山体既然不属于该别墅小区,就应该属于国土资源部门管理,业主建了这么大一个“围山建楼”的工程,而且长达两年多时间,相关执法部门干什么去了?显然,按照守土有责的要求,“好违建”的尴尬,折射出的是管理部门的失责,而这也正是现在违建泛滥的重要原因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