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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其禁止“尿歪”不如多做引导

(2013-08-29 07:40:03)
标签:

程序

严禁

便溺

监控

尿歪

分类: 时评

2013年8月29日沈阳日报
□钱夙伟

与其禁止“尿歪”不如多做引导
  在公厕尿歪罚款100元,这一被网友评价为“蛋疼”的规定,并非笑谈,某地9月1日起真的要施行了。不过对于公众质疑“尿歪”如何取证,如何执法时,当地城管部门表示,这一处罚主要是约束教育,并不会真的装摄像头取证。(8月28日新华网)

  如深圳市人大代表杨剑昌所说,“政府总不能在公共厕所装个摄像头吧。”当然,更不可能让公厕管理员来“现场”“监控”,这谁都懂的。然而,如果不装摄像头,又如何监控“尿歪”?而没有证据,又如何“罚款100元”?实际上,因为公厕管理员不能够成为执法者,“现在连执法主体都未确定”。显然,“尿歪”罚款,在执法程序上,谁来执法、如何执法、怎样取证都存在着一系列无解问题。

  于是当地城管部门表示,“这一处罚主要是约束教育”。然而,一纸空文的“规定”,有什么约束性?如果为了教育,那么,不能“尿歪”的“教育”,不过告诉人们,对“尿歪”没有办法制约,因此让人对“尿歪”更不以为然。

  而且,便溺本是隐私,该条款与公民的隐私权相冲突。虽然“并不会真的装摄像头取证”,然而,既成为当地的《公共厕所管理办法》中的条文,谁又敢保证“无法取证”呢?事实上,有关部门也明知没有任何的可操作性。既然如此,何不“从谏如流”,顺应民意,干脆删了这条规定? 

  此外,近年来,“严禁”“不得”“罚”等词汇屡见于地方性法规,这种没有调查、难以实践的“法规”,损害了政府公信力。有关部门要是有闲心的话,不妨立法搞一些诸如哺乳间、亲子厕所之类的公益设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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