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拿“健在证明”盖章折磨老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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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时评 |
2013-07-26大众日报
□钱夙伟
井陉县天长镇派出所
河北井陉县天长镇核桃园村村民樊捧珍的老伴于2005年去世,为了领到每年480元的遗属补助,她每年需要两次到镇派出所户籍室盖章证明她还健在。但自今年3月份开始,樊捧珍及其家人拿着村委会的证明信连跑了派出所4次都未能盖上章,派出所先后以“不管这个事”、“证明信表述不对”、“领导不在”等原因将她们打发走。(7月25日《燕赵都市报》)
领取遗属补助,工厂要求樊捧珍必须开一份盖着派出所公章的证明信,这已经是对老人的羞辱。所谓“健在证明”,也就是还没有过世,而这于老人最为忌讳,是对老人精神上的折磨。而为了领这点补助,要让老人到村委会、再到派出所、再到工厂跑,于一位老人,于心何忍。
即使为了避免钱被人冒领,也根本不用这样的证明,完全可以用其他办法。比如,工厂向当地派出所了解老人的情况,或者派出所向工厂告知相关情况,这不过是举手之劳。更让人难以容忍的,是派出所居然还态度蛮横、故意刁难,以各种各样的理由不给盖章。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是我们的传统美德,尊老敬老爱老更是每一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尊老敬老爱老,应该成为各行各业、乃至每个人的行事准则和日常习惯。这个工厂和派出所,实在要补上这一课。
给老太的“健在证明”盖个章也这么难?
2013年7月26日潮州日报
钱夙伟
井陉县天长镇核桃园村村民樊捧珍的老伴于2005年去世,为了领到每年480元的遗属补助,她每年需要两次到天长镇派出所户籍室盖章证明她还健在。但自今年3月份开始,樊捧珍及其家人拿着村委会的证明信连跑了派出所4次都未能盖上章,派出所先后以“不管这个事”、“证明信表述不对”、“领导不在”等原因将她们打发走。(7月25日《燕赵都市报》)
其实,领取每年480元的遗属补助,工厂要求樊捧珍必须开一份盖着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公章的证明信,这已经是对老人的羞辱。所谓“健在证明”,也就是还没有过世,而这于老人最为忌讳,无疑是对老人感情上的伤害。
而且,为了领这点补助,要让老人到村委会、再到派出所、再到工厂一处处跑,于一位老人,又于心何忍。不送上门也罢了,至少这张证明无论如何也应该免了。
事实上,即使真的是为了避免老人百年之后被冒领,也根本不用这样的证明,也完全可以有既体现对老人尊重,又让老人免于奔走的办法。比如工厂向当地派出所了解老人的情况,或者派出所向工厂告知相关情况,而这不过是举手之劳。
而更让人难以容忍的,是派出所居然还态度蛮横、故意刁难。比如以各种各样的理由不给盖章,而这其实都是在欺骗老人,直到第六次发现有记者陪同,才“变得十分客气”。
这当中,当然是因为机关部门“脸难看门难进事难办”衙门作风积习难改,另一方面,从这张“健在证明”,到这张证明的盖章难,更凸现老年人权益的保障没有应有的位置,对老人缺乏尊重。应有较高素质的公务员尚且如此,整个社会的氛围又能如何?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是我们的传统美德,尊老敬老爱老更是每一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善待老人,不仅是知恩图报,也因为自己总有一天会变老,说到底也是善待自己。尊老敬老爱老,应该成为各行各业、乃至每个人的行事准则和日常习惯。于工厂,尤其于这个派出所,实在要补上这为人的基本一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