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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意见”本身就是最大的意见

(2013-07-11 21:17:47)
标签:

职责

平台

零意见

东莞市

政府官网

分类: 时评

2013年07月11日潍坊晚报
钱夙伟 

“零意见”本身就是最大的意见
“零意见”本身就是最大的意见
  去年11月份,广东东莞市政府官网公告栏上设置了反映民意的通道,市民可对政府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但在目前15份最终被通过的征求意见稿中,没有一份意见稿的投票人数超过1,也无一人在上面反馈意见。(7月10日《南方都市报》)

  “零意见”折射出“规范性文件”与公众的隔阂乃至距离。有官员认为,“东莞大部分是流动人口,大家都认为这些规范性文件与自己无关,所以也就没兴趣关注”。而事实上,其中的许多文件,涉及事关民生的公共议题,与“流动人口”也是密切相关的,为什么“都认为”与自己无关?这样一种“习惯性思维”的形成,显然是因为此前的“规范性文件”,让“流动人口”觉得远离他们的生存实际。

  “零意见”很大程度上还因为“不知道在哪里可以反映意见”。显然,作为规范性文件发布平台的东莞市政府官网,在公众中缺乏影响,而这其实更是“意见”。实际上,现在的不少政府官网,都在“自说自话”,有的更不过是摆设而已。通过本来就缺乏群众基础的平台去征求意见,当然不过是缘木求鱼。

  其实政府方面对此何尝不知,也因此,负责民意征集的东莞市法制局与当地门户网站东莞阳光网合作,共建了一个“东莞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网络征求意见平台”。然而,“记者发现,即便在受众更多的东莞阳光网首页,也无法找到‘东莞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网络征求意见平台’的入口。”记者都找不到,又遑论一般公众?这样一个形式主义的平台,建了也等于没建。

  其实,“零意见”的一个最主要的原因,是如市民所担心的,不知道自己的意见能否被采纳,对规范性文件的最终定稿有无影响。“提意见也没用啊,这些文件都是部门定的,征求意见也只是走过场而已。”虽然“事实并非如此”,但公众依然存有这样的担心,而这显然需要有关方面用让公众感觉得到的“事实”,去消除公众的担心和疑虑。

  也因此,“零意见”足以折射出政府工作的诸多不实和不足之处,即使征求意见本身,也可能还存在着一种居高临下的优势意识。也因此,政府方面不必矫情,更不应去指责公众公民意识的淡薄。实际上,即便有这方面的因素,培育公民社会,弘扬公民意识,本来也应是政府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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