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成文规定”是“萝卜招聘”的“嚣张版”
(2013-04-15 10:2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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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4月15日浙江工人日报>工评
钱夙伟
“兴宁市有个不成文的规定,即凡是乡镇党委书记和局一把手,均可向上级提出要求,解决一名子女的工作问题。”兴宁市民政局副局长李思中的儿子李宇锋,因此进入广东兴宁市民政局下属事业单位——民间组织管理办公室工作,而且“很快,李宇锋被抽调到了该局优抚股,后被任命为副股长”。(4月14日新华网)
从温州市龙湾区专门发文招考科级干部子女,到平阳县电大校长“父亲招聘儿子”,这种权力自肥的“萝卜招聘”层出不穷,“版本”不断更新。而现在,依据“不成文的规定”,只要“恳请上级领导给予照顾解决”,就可以进编,而且还可以在老子的手下当官。践踏规则、颠覆公平,已是如此明目张胆,毫无顾忌。
据称兴宁之所以有这个“不成文的规定”,主要是考虑到乡镇党委书记事情多、压力大,“安排这些人的子女就业,也算补偿一下。”这显然是荒谬的托词。“事情多、压力大”的,又何止于乡镇党委书记?而且,这也是应尽的工作职责,与子女就业,根本是两码事,无论于党纪还是国法,也绝对不容许这样的所谓“补偿”。
显然,这是对公平正义的公开挑战,其中透出的,不过是特权意识下的蛮横和霸道。如果都可以这样“补偿”,尤其是机关部门,将成为世袭制。而当子女与自己是隶属关系,像李宇锋这样“很快”就当上副股长,就不可避免,于是,一个恶果是权力也可以代代相传、近亲繁殖、裙带攀附。
所谓“不成文的规定”,就是因为这是公开明显的特权,而不敢正式行文。实际上,也为现行规定所明令禁止。比如,2009年8月14日颁布的《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规定:“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不成文的规定”折射出的是某些官员权力的膨胀,乃至对监督的漠视蔑视,已到了多么嚣张的程度。显然,遏制特权,最有效的办法是让权力自肥者付出代价。换言之,违规换来的既得利益必须吐出来,相关责任人应该被追究责任,当时的“招聘”,也不能算数。唯有如此地动真格,才能真正让特权意识成为过街老鼠,也才能彻底地堵死特权的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