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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卡“霸王条约”是权力滥用

(2012-09-12 07:23:29)
标签:

社保卡

深圳市社保局

卡内余额

权力

监督

分类: 时评

2012-09-13大众日报
□钱夙伟

http://image.xinmin.cn/2012/09/13/20120913035558735323.jpg

漫画/ 唐春成

 

  近日,广东省深圳市社保卡内余额低于4595元不能在药店买药的规定引起当地社会各界热议。不少市民和网友指出,自己卡里的钱自己却无权使用,简直是“霸王条约”。(9月11日《法制日报》)

  首先需要厘清的是,社保卡上的钱,本来就是持卡人自己的。也因此,怎么用,完全应该由持卡人自行支配,根本轮不到社保局来为持卡人作主。社保局的规定,不仅是权力的滥用,还有侵犯公民财产权之嫌。

  深圳市社保局表示,设余额限制是为了保障参保人的门诊治疗需求。如此为社保卡设限,其实是对社保卡本来用途的窄化,也消减了社保卡的功用。社保卡上的钱,是用于看病的不假,而看病,并非一定要到医院门诊。实际上,比如一般的小毛病,只需要自己买点药就可以解决。

  也因此,这个规定既不合法,也不合理。比如,如果为了用社保卡买药,就非要到医院门诊,若此,“挂号要收费,还要经过医生会诊,买药也要排队,这样既不人性化也是在浪费公共资源,更增加了医院看病难的问题。”

  其实,自己账户上的钱,怎样精打细算,用到刀口上,自己最在意。社保局看似为持卡人“操心”,其实却是为了“保障医院利益”,比如拿着处方去药店买药就没有“4595”门槛的限制,鼓励“先就医,再购药”。社保局的权力为“医院利益”服务,背后有着怎样的利益纠葛不得而知,但既然是权力的滥用,那么,持卡人应该有权力予以追究。

  然而现在持卡人显然缺乏这种对权力监督和制约的权力,正因此,社保局不仅可以随意设定“4595”这样不知如何得出的额度限制,而且面对持卡人汹涌而来的质疑,依然有恃无恐,声称“暂无更改的意向”。显然,这是社保卡制度上的一个缺陷。所以,确保社保卡真正能够“我的钱我作主”,亟需完善对社保局权力的监督和制约。

 

社保卡为何要有4595元才能买药

2012年09月12日第一财经日报
钱夙伟(浙江湖州)

  http://photocdn.sohu.com/20120912/Img352894012.jpg

    据《法制日报》9月11日报道,近日,深圳市社保卡内余额低于4595元不能在药店买药的规定,引起社会热议。

  深圳市社保局表示,设余额限制是为了保障参保人的门诊治疗需求。我以为,如此为社保卡设限,其实是对社保卡本来用途的窄化,也削减了社保卡的功用。社保卡上的钱,是用于看病的,而看病,并非一定要门诊。一般的小毛病,只需要自己买点药就可以解决。

  那么,社保卡上的钱,本来就属于持卡人自己。虽然用途是看病买药,但怎么购药,是去医院,还是就在药房购买,完全应由持卡人自行决定。

  也因此,这个规定不合理。如果为了用社保卡买药,就非要到医院门诊,挂号要收费,还要经过医生诊断,买药也要排队,这样既不人性化,也是在浪费公共医疗资源,增加了医院看病难的问题。

  其实,自己医保账户上的钱,怎样精打细算,用到刀刃上,自己最在意。社保局看似为持卡人“操心”,其实却有为了“保障医院利益”之嫌。

  现在持卡人显然缺乏对医保局制定此种规定的权力的监督与制约,因此深圳市社保局对于购药卡内余额的“门槛”也越发不断增大了。由此我们看到,亟须完善对社保局权力的监督和制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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