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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丽依旧”判决凸显人性温度

(2012-09-02 11:00:05)
标签:

刘兰

鼓楼区法院

美丽依旧

人性

分类: 时评

2012年9月2日人民法院报
钱夙伟
 
    妙龄美女刘兰为追求更美,决定对自己稍宽的面部做下颌角整形手术,但手术后不久,女孩却感觉自己的脸颊出现凹陷,整形不但没有实现更美的愿望,反而变丑了。2011年5月,女孩一纸诉状将某整形外科医院告上南京市鼓楼区法院,索赔各项损失20万元,不久又追加到120万元。近日,法院经审理后对此案作出一审宣判,认定女孩整形前后对比“美丽依旧”,驳回了女孩的诉讼请求。(8月29日《扬子晚报》)

    法院作出“美丽依旧”的判决,或让人愕然。法院判案,当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所谓“事实”,当然是用证据证明的事实,但“美丽依旧”的“证据”,却只是法官凭借整形前后的两张照片对比,作出的主观判断。而且,“美丽”从来都是见仁见智,并非就一定要以法官的判断为准,因此不足为凭。而这不过是常识,法官当然也明白。

    其实,刘兰之所以未能打赢官司,关键因素在于证据不足。刘兰的起诉理由是,医院对其行下颌角手术不当,擅自取出颊脂垫,造成脸颊凹陷。但所提供的证据不能证明自己的诉讼主张,这是诉讼的硬伤。而法院也正是以“现有证据不能证明医院的医疗行为存在过错并且造成患者脸颊凹陷的损害后果”而作出判决。

    然而,如果只是这样的表述,虽然也依据事实,足以体现判决的公正,但未免伤害刘兰的感情。刘兰大学毕业后有着一份不错的工作,同时还是一名兼职歌手,她把美丽看得比什么都重要。120万元几乎是天文数字的索赔,尽管并不现实,在刘兰看来,却正是“美丽”的“价位”。显然,法官的“美丽依旧”,其实就是为了拉平其中的“落差”,呵护刘兰的爱美之心乃至人格尊严。

    据称一审宣判后刘兰没有上诉,目前该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显然,“美丽依旧”既是事实,也平衡了刘兰的心理,给了刘兰以“美丽依旧”的自信。“美丽依旧”的判决,以温馨、温暖的人性关怀,化解了矛盾,治疗了伤痛,刚性的法律,因此凸显出柔软的人性含量。

 

  (作者单位:浙江省湖州市建设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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