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受高温津贴不能靠投诉
(2012-07-17 10:49:17)
标签:
福州市高温津贴高温作业杂谈 |
分类: 时评 |
2012年7月17日浙江工人日报>工论
钱夙伟
据媒体报道,连续多日的高温天气,让广大市民尤其是户外工作者对高温津贴政策十分关注。福州市人社局表示,对于没有按规定发放高温津贴的企业,劳动者可向企业反映,寻求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无法解决,劳动者可向劳动监察部门反映。
福州市人社局的“表示”,让人不敢苟同。高温补贴、高温费属于福利范畴,变更为高温津贴后,属于工资范畴,建立高温津贴制度的初衷,正是为了强化对企业的约束力,更有效地保障高温作业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既然如此,高温津贴制度应该强制实行,企业不发放,就是违规,就应予以纠正,显然,这并非属于“协商解决”的范畴。
至于“劳动者可向企业反映”,这更几乎是一句废话。企业明知按规定必须发放高温津贴而不发,让劳动者再去向企业反映,会有用吗?处于弱势地位的工人,以他们的势单力薄,不可能对企业主形成足够的威慑力,“协商解决”也不会有多少胜算。否则,为了讨回被拖欠的工资,农民工也不会动辄采取极端的方式。有关部门既然明知这种现状,却仍出这样的“主意”,这无异于推脱自己的责任。
当然,“如果协商无法解决,劳动者可向劳动监察部门反映”。但是,于劳动者,这样的“反映”,或既耗不起时间精力,也有因此得罪老板、甚至丢掉饭碗的风险。若此,虽然有可能通过维权,拿回了每天8~10元的高温津贴,但如果丢掉了饭碗,这样的折腾,于劳动者可能并不划算。
显然,维护弱势者的权益,还是需要有关职能部门的强势保护,将高温津贴的发放置于有效的监管之下。针对那些有可能少发、不发高温津贴的企业,尤其是小型私企,有关方面还应主动担起为劳动者维权的责任,主动、及时地介入,确保高温津贴真正发到每个劳动者手里。
“吹空调有补贴,晒太阳无人管”
2012年7月17日赣州晚报>榕下时评
○钱夙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