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标公车不能拍卖了事
(2012-06-05 08:2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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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公开拍卖公车超标公车杂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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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6月5日渤海早报>渤海时评
钱夙伟
超标公车怎能拍卖了事
2012/06/05华商晨报
□钱夙伟
6月3日上午,陕西榆林市20辆超标公车在榆林市人民大厦公开拍卖。被拍卖的20辆公车中,除一辆价值百万的进口越野车流拍外,其余车辆全部顺利被买家拍走,拍卖所得达555.9万余元。(6月4日《北京晨报》)
每一辆违规公车,都意味着一起违规行为。据中央1999年发布的《关于调整党政机关汽车配备使用标准的通知》的规定:除省部级和副省部级干部外,其他公务用车配备标准为价格25万元以内。显然,多辆违规公车“已超出部长级标准”,甚至其中还有价值百万的进口越野车,足以表明公车购置的违规,已是如此的毫无顾忌。违规的屡禁不止,主要就是因为风险成本太低,就如公车购置的违规,即使被查出,也只是公开拍卖了事。
如此肆无忌惮的违规,既损害了公众利益,也损害了党政机关的形象,显然,对于违规行为,必须将问责机制落到实处。比如对于违规购置公车,除了公开拍卖,对于相关责任人,也必须按照规定予以追究,并将相应的结果告诉公众,这样,才能显示反腐倡廉的坚决,也更能取信于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