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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看病后付费”应该推而广之

(2012-02-28 08:38:08)
标签:

先看病后付费

山东省

兖州市中医院

城乡医疗

杂谈

分类: 时评

2012年02月28日长沙晚报
钱夙伟


    26日,山东省卫生工作会作出部署,今年将在全省县级及以下医院全面推广“先看病后付费”模式,并逐步向市级医疗机构推广。(2月27日《中国青年报》)

    这无疑是很人性化的举措,是对医德的彰显和弘扬。人不能预见自己生病,尤其是急诊病人,费用一时不能到位,是常见的现象,尤其对低收入阶层来说,平时已捉襟见肘,又哪有余钱预付押金呢?如果一定要“先付费后看病”,即使医院勉强收治,也不可能主动积极施药,而很多情况下,这又与“延误治疗”很难界定。一旦因此耽搁影响了治疗,那么对于因此受到损害甚至消逝的生命来说,任何的道德谴责和经济处罚,都已经毫无意义。

    医生是特殊职业,救死扶伤是其天职。于医生,本来也不应该一手交钱再一手治病。其实,“先看病后付费”于医院于患者,都是有利的。于患者,生病能得到及时的疗治,“确实困难、一时难以交医疗费用的居民,可以和医院签订还款协议,1~2年内还清”,缓解了相当一部分底层困难群体的就医压力。于医院,在市场竞争愈加激烈的态势下,也是一种行之有效的营销手段,如首先推行“先看病后付费”的兖州市中医院,其全年业务收入比两年前翻了两番就是明证。

    当然,医院可能承担“逃费”的风险,但毕竟,恶意逃费的只是极个别。以兖州市中医院为例,至今未发生过“逃费”病例。显然,随着公众诚信度逐步提升,失信成本增加,绝大多数群众不会为这么点钱失信“丢人”。另一方面,由政府推动的城乡医疗保障制度日益完善,医院通过医保结算的费用,也能保证医药成本,这无疑增加了医院抗“逃费”风险的能力。

    以目前情况来看,“先看病后付费”的模式还难以在全国三级综合医院迅速推广,但兖州市中医院的成功探索,仍不失借鉴意义,除山东以外,其他各地能不能也推而广之,令人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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