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不可以叫“彭A”

标签:
彭a《阿q正传》民法通则姓名登记条例汉语拼音字母杂谈 |
分类: 时评 |
2012年02月28日宁波晚报>博议评论>画里话外
钱夙伟/文 朱慧卿/绘
http://daily.cnnb.com.cn/wbcs/res/1/20120228/17291330362886480.jpg
彭A,湖南大学的研一学生,一个22岁姑娘的芳名。这个名字源于她父亲情有独钟的鲁迅先生作品《阿Q正传》中的灵感。这个与众不同的名字,让她享受与众不同的快乐时,也给她带来一系列意想不到的麻烦。她不能迁户口、不能办信用卡、不能买机票……(2月23日华声在线)
虽然按照目前的公安部《姓名登记条例》明文规定,取名“彭A”当然是不可以的。不过,这一条例初稿2007年才出台,“彭A”出生时,“没有公安部户籍网络程序,也没有对取名作硬性规定,所以她的户籍办理未受影响。”因此,现在因这个名字引起的折腾,何尝不是有关方面的责任。
《民法通则》明确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而《姓名登记条例》只是部门文件,况且还只是初稿,连规章都谈不上,并不具备法律效力。显然,在尊重、保护公民姓名权的背景下,应该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语言文字的使用。换言之,可不可以叫“彭A”,应该有权威的法律依据。
可不可以叫“彭A”
2012年02月24日湖北日报
□钱夙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