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1日澳門日報>看法說法
錢夙偉(浙江)
臨近年末,西安白酒市場銷售旺季到來。讓不少人吃驚的是,茅台不顧限價令,“耍酒瘋”,零售價以平均每天五點五元的速度飛飆上漲,不足五個月漲了八百一十九元,突破二千元大關,五十三度飛天茅台的價格已飛漲至二千一百九十九元。
據稱,茅台酒一般是“買的不喝,喝的不買”,“便宜了反而銷售減少”,這是業內公開的秘密。茅台酒漲價的眞正幕後是:“公務酒”、“辦事酒”、“人情酒”的大量存在。
著名雜文家陳四益在今年第七期《讀書》一篇題為“天價”的文中評論天價煙酒時說,究竟誰撑起了天價市場這片天?一為“公家”。因為是國家的錢,怎麼花也不心疼。二為“買家”,即那些租買公家權力以牟利的人。他們所獲大大高於付出,自然樂得出手。因此,終極買單者仍是“公家”。
二千一百九十九元喝一瓶酒,於一個一般的打工者,幾近於一月工資,誰喝得起?當然,富人們可能對此不屑一顧,但富人也不見得都是酒鬼,茅台酒年產二萬二千多噸,再加上其他中高檔白酒,富人又能喝掉多少?
茅台“耍酒瘋”,是“公家”寵出來的。據稱現在公款吃喝一年耗費三千億,那麼,其中多少用於喝酒?曾有報道,以“禁酒令”聞名的河南信陽,實施半年,政府接待費用僅酒水一項節約近四千三百萬元,相當於一個小縣的財政收入。由此大概可以推算出公款喝酒,喝掉了多少。
七百七十七瓶價値六十六萬餘元的假“貴州茅台酒”,就可佐證作為“國酒”的茅台,在公款吃喝的酒桌上,是何等的獨領風騷。
陳四益在那篇文章中說,費解的是,“公家”的錢這麼好花,物價監管對物無所値的“天價”不聞不問,紀檢監察部門對蠶食國庫似目無所見、耳無所聞。何以?無言。
也因此,也不必怪茅台“耍酒瘋”,如果“公家”仍可以用公款來買茅台、喝茅台,“公家”的人仍可以收受“買家”的茅台,一言以蔽之,“公家”消費仍是茅台漲價的不竭動力,茅台憑甚麼不“耍酒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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