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十五个部门管食安

(2011-10-04 12:14:47)
标签:

食品安全

工商部门

农业部门

职责

杂谈

分类: 时评

2011 年9月30日澳门日报>看法说法

钱夙伟(浙江)

 

    内地假、冒、劣、毒食品问题频生,严重损害国民健康及社会诚信。涉及到食品安全的有农业、商业、卫生、质检、工商、食品药品监督等等部门,甚至公安都会介入,然而多达十五个部门共管食品安全,谁都可以管,但往往是谁都管不了,到底食品安全应该由谁来管?国务院食全办副主任刘佩智认为,种植养殖从农业部开始,生产制造加工从质检总局开始,流通领域里在工商部门,到了餐桌上则在食品药品局。因此存在职责不清的问题,出现问题相互有点推卸责任的问题。

    比如,以违法使用添加剂生产出来的豆芽为例,农业部门认为是一般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问题,应该归质监部门管,流通环节出了问题,应该归工商部门;质监和工商部门认为豆芽是豆子发的,是农产品,应该归农业部门。似乎各个部门都有各自的理由。

    其实,如果不是具体到某种食品而言,为群众把好食品安全关,十五个部门都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也是其各自的职能。因此,本来应该“齐抓共管”,然而,因为各部门的权力和职责并没有一个十分明确而清楚的界定,而且,部门职责的衔接中间,往往留有某些空档或者模糊地带,于是事到临头必然地成了互相推诿扯皮的遁词。

    问题还在于,由于本来就没有一个统一的管理机构来分割并管束这种权力和职责,去年虽然成立了国务院食品安全管理委员会,但也只是一个食品安全的高层次议事协调机构,于是工作中造成失职,当然也不可能予以及时有效的追究,这又加剧了相关部门和人员责任心的缺失。

    “齐抓共管”从其初衷当然是加强管理的力度,一些综合性的工作,比如食品安全监管,也确实需要靠“齐抓共管”才能抓好、管好。但是“齐抓共管”的眞正到位,其前提是权力与职责必须十分的清晰,哪个环节上出了差错,由哪个部门承担责任,应是十分地明确。

    食品安全问题频出,凸显出目前责任认定和追究机制的含糊乃至缺位。显然,相应责任落到谁的头上,并追究谁的责任,决不能一笔胡涂账,唯有如此,相关部门,才能切实负起各自的责任,诸如食品安全这样尤其需要各部门合力的监管,才有可能眞正落到实处。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