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收“燃油费”有损政府公信力
(2011-06-09 07:5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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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时评 |
2011-06-09黔中早报
钱夙伟(浙江湖州 职员)
媒体昨日报道:不少贵阳市民向媒体反映,油价上涨后,烧油的出租车收取1块钱的燃油附加费大家能理解,但烧气的出租车也加收1元钱的燃油附加费似乎不太合理。贵阳市物价局收费处工作人员杨女士向记者解释:“向市民增收1元钱的燃油附加费是根据政府的相关文件制定的,1块钱针对的是贵阳市所有的出租车行业,而无论出租车是烧油还是烧气。再说,贵阳市烧气的出租车在整个市场中占的比例较小,应该不存在很大影响。”
有关部门还声称,“贵阳市烧气的出租车在整个市场中占的比例较小,应该不存在很大影响。”这尤其荒谬。虽然“比例较小”,但因为涉及到政策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就必然有“很大影响”。不符合政策规定,即使只有几辆车,也不应该多收乘客的钱。这显然是个原则问题。
至于“由于燃烧醇基燃料比较环保,选择烧气的出租车司机是对贵阳市的环境保护作出了贡献的”说法,也站不住脚。这方面的“贡献”,并不是可以收“燃油附加费”的理由,这根本是两回事。而且,因为成本降低,烧气做出的“贡献”,实际上已经得到了回报。显然,有关部门似是而非的解释,不过是为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收费行为辩护而已,这显然会影响政府部门的公信力,乃至造成执法的混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