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清危”是以邻为壑
(2011-06-02 20:1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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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大运会治安治安高危人员以邻为壑杂谈 |
分类: 时评 |
2011-06-02珠海特区报
□钱夙伟
日前,为确保大运会安全,深圳警方开展“治安高危人员排查清理百日行动”。100天里共8万余名“治安高危人员”被清出深圳。(6月1日《广州日报》)
此前,深圳警方已否认是“清”出深圳。但无论如何,不管通过怎样的方式,8万余名“治安高危人员”“离开”了深圳,却是事实。而一些人就近去了东莞,应该是合乎常理的。
当初“清出深圳”新闻引发沸沸扬扬时,就有网友评论,不知深圳在实施“清出”、“治安高危人员”行动前,有没有思考过被清出去的8万余名“治安高危人员”去向问题。如果思考过还这么做,动机就显得不那么“高尚”了,这叫做把方便留给自己,把困难送给其他兄弟省市。
确实,“治安高危人员”中,有些人已经涉嫌违法,比如“靠非法收入维持生计的人员(比如操纵儿童乞讨、扒窃人员)”、“涉嫌吸毒贩毒或有销赃嫌疑的人员”,然而,对于这些人员,本来应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现在只是“清出深圳”,于自己确是一种“方便”,当然也是一种懒政。
问题还在于,对于已经涉嫌违法的人员只是“清出深圳”,等于让他们逃脱法律的制裁,这无异于对犯罪的纵容,而且,如此“放虎归山”、“祸水外引”,也是一种“以邻为壑”的不负责任的做法,“清出深圳”后,他们必定在其他的地方更加疯狂地作恶,虽然减轻了深圳的“负担”,却不可避免地加大了其他地方的治安压力。
为确保大运会安全,当然要加大治安的力度,这固然需要采取一些临时或者应急的措施,但是,只有着眼于长治久安,从建立长效机制上着力,才是确保大运会安全的根本之计。 “驱逐出境”、“清出深圳”,不仅治标不治本,有可能给大运会后的治安埋下隐患,而且,必然加剧周边地区的治安压力,比如东莞,事实上已经首当其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