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不起”是殡葬垄断的怪胎
(2011-04-08 08:33:59)
标签:
殡葬服务垄断经营行政权力墓地公益性事业杂谈 |
分类: 时评 |
2011年4月7日联谊报>民主论坛
钱夙伟
又到一年清明时。近日,倍受关注的“天价墓地”话题又陷入了争议漩涡。就在社会各界纷纷呼吁立法保障“死得有尊严”时,相关法规的修订却因争议太大,再次放缓进程。
是什么造成了殡葬暴利?业内人士分析称,商业炒作、土地稀缺、政策法规指导无力、市场供需紧张等都是主要原因,而根源则在于行业垄断。除了墓地几乎是独家经营,目前不少地方规定骨灰盒、花圈等丧葬用品必须由殡仪馆提供,一些殡仪馆从接尸费、穿衣费到洗身费、化妆整容、骨灰寄存费,收费名目繁多,公众却无从选择。
垄断的形成,是因为殡葬服务属于公益性事业,其经营受到有关部门的控制。而有关部门又把这种控制的权力,当作可用以寻租的部门优势。于是,本应创造社会福祉的公益性,必然为营利性所取代,而且,因为有行政权力的作用力,更容易侵害公众的利益。
很显然,垄断的背后,必然有着有关部门的利益纠葛。有关部门从垄断经营造成的垄断利润中分一杯羹,其实是公开的秘密。在垄断经营之下,既无竞争,就轻而易举地独霸了殡葬服务市场,其定价的随意当然也不可避免。公墓价格的所谓“热炒”,其实不过是随意抬价而已。而越是暴利,有关部门的权力,当然能从中得到更多的分成。
遏制殡葬服务业的暴利,说到底是行政权力从殡葬服务市场退出。要切断有关部门与殡葬服务单位之间的利益纽带,还有关部门行政管理的应有定位。在坚持公益性的前提下,引入竞争机制,适当开放市场,打破只此一家,别无分店的格局,让消费者有挑选的余地,也促使殡葬服务单位在社会的检验中,加强自律,不断优化服务。
而这一切,必然要置于公众的监督之下。政府对殡葬事业的投入,殡葬服务单位的收入和成本,据此制订的各项殡葬服务的价格,都应公开透明,让公众享有充分的知情权,同时建立与之配套的干预制约机制。若此,“死不起”的荒唐,才有可能“死掉”。
2011年4月7日宜春日报>明月时评
“死不起”是殡葬业垄断的怪胎
□钱夙伟
(作者为浙江银行职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