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2-15江淮晨报
钱夙伟
九年未上班工资照领的福建公务员江进祥今天将上班。江进祥称昨日已到单位报到,同时表示,上班并不代表他接受了对其反映问题的答复,如果问题还得不到解决,他只有退休了。江进祥先前称自己是反映问题得罪了地方权势集团,从此开始漫无尽头的停职检查。(据2月14日《中国青年报》报道)
对于“得罪”一说,龙岩有关部门此前回应称,“最牛公务员”反映问题早有调查结论。关于江进祥反映长期不上班是因为“被无限期停职检查”问题,江进祥的停职检查,到市人大常委会2003年5月31日对其作出撤销科级职务决定之日,就已终止了。停职检查不能成为其长期不上班的理由。
既然如此,应该“理直”的有关部门为何如此“气不壮”,对江进祥如此迁就?比如,市人大常委会在对其作出停职检查决定后,面对江进祥不仅“始终不承认错误”,还“擅离工作岗位”,却并无任何措施。市人大环保委在《闽西日报》上发布公告,要求江进祥15日内回单位,逾期不归将按有关规定处理。但所谓的处理,不过是“经组织出面协调,将其调到市城建监察支队工作。”而此后,就是长达9年不上班,工资却照拿。“但从来没有什么部门表态要对江进祥进行处理”。
龙岩市建设局局长郑立信对此解释,之所以没有停发江进祥的工资,一是因为他家里比较穷,要“以人为本”;二是他不服市人大的处理,到北京等地上访,“比较容易走极端”。总之,这么做是为了“求和谐,不要激化矛盾”。这显然荒谬,穷就可以不上班而工资照拿,“比较容易走极端”就可以践踏规章制度乃至法律法规,只会天下大乱,还有什么“和谐”?
显然,
9年“白拿工资”不能就这么不明不白地“白拿”了。如果江进祥确是无理取闹,必须受到处理,“白拿工资”也应该如数吐出。当然,从发布公告称江进祥逾期不归将按有关规定处理的市人大环保委,到此后长达九年时间不闻不问的相关部门,也必须因其不作为而受到追究。否则,置规章制度乃至法律法纪于何处?实际上,江进祥“得罪”一说的真伪,也只有在这样的追查追究、责任倒逼之中,才能逐渐清晰,不至于不了了之。
加载中,请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