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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救车“议价”几近乘人之危

(2010-09-02 08:23:24)
标签:

议价

急救车

患者家属

郑州市物价局

救护车

杂谈

分类: 时评

2010-9-9中国老年报
钱夙伟


    南阳一病重老人通过郑州市紧急医疗救援中心救护车接诊来郑治病,来回大约600公里的路程,被收了5000元“救护转运费”。市民认为救护车接诊收费太高,却被郑州市物价局告知,该收费政府未定价,属“议价”范畴。
    所谓“议价”,也就是价格由双方商议而定。但患者家属认为,当时她的父亲病情危重,又未能找到救护车,签字实属被逼无奈。病人危在旦夕,时间就是生命,即使开出天价,患者家属哪还有还价的心情和时间。显然,于急救车,如果允许“议价”,就几近于放任乘人之危。
    事实上,急救车也不存在可以“议价”一说。河南省发改委明确表示,救护车跨区域接诊收费(不含院前急救)是“政府定价”,标准为“10公里以内20元,超过后每公里2元”。600公里收5000元“救护转运费”,显然过于离谱。
    谁都知道,急救车是用来与死神抢夺时间的,也因此,是最需要体现社会公益性服务属性的。除了“救护转运费”由“政府定价”,急救车上施行的“院前急救”,《河南省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价格》也予以明确规定。这正是为了维护患者的权益,防止有可能的“乘人之危”干扰救死扶伤。也因此,郑州市急救车的“议价”,以及居然还得到郑州市物价局的认可,实在荒唐。
 
救护车“议价”是乘人之危

2010年9月6日福建日报>每周评论>想到就说
浙江·钱夙伟
 
    河南南阳一病重老人通过郑州市紧急医疗救援中心救护车接诊来郑州治病,来回大约600公里的路程,被收了5000元救护转运费。市民认为救护车接诊收费太高,但被郑州市物价局告知,该收费政府未定价,属“议价”范畴。

    所谓“议价”,就是价格由双方商议而定。病人危在旦夕,时间就是生命,救护车即使开出天价,患者家属哪还有心情和时间讨价还价?此时的“议价”,只会是一口价。事实上,救护车也不存在可以“议价”一说,而是由政府定价。对照相关收费标准,600公里收5000元救护转运费,显然过于离谱。

    谁都知道,救护车是用来与死神抢夺时间的,也因此是最需要体现社会公益性服务属性的。除了救护转运费由政府定价,救护车上施行的院前急救,有关条例也予以明确规定,正是为了防止可能的乘人之危干扰救死扶伤。因此,对于郑州市救护车的“议价”行为,应依法追究查处,以维护患者的利益。

 

急救车“议价”几近乘人之危

2010年9月3日老年日报
□钱夙伟

 

  河南南阳一病重老人通过郑州市紧急医疗救援中心救护车接诊来郑州治病,结果来回大约600公里的路程,被收了5000元“救护转运费”。市民认为救护车接诊收费太高,被郑州市物价局告知,该收费政府未定价,属“议价”范畴。(据《大河报》)

  所谓“议价”,也就是价格由双方商议而定。急救车方面认为,患者家属在认可书上签了字,这就是说接受了这个价格,因此“完全合法”。但患者家属认为,当时她的父亲病情危重,又未能找到救护车,签字实属被逼无奈。显然,当时的“议价”,其实也不过是一口价。病人危在旦夕,时间就是生命,即使开出天价,患者家属哪还有还价的心情和时间?

  事实上,急救车也不存在可以“议价”一说。该省发改委明确表示,救护车跨区域接诊收费(不含院前急救)是“政府定价”,标准为“10公里以内20元,超过后每公里2元”。有规定不执行,以政府未定价为由,600公里收5000元“救护转运费”,显然过于离谱。

  谁都知道,急救车是用来与死神抢夺时间的,也因此,是最需要体现社会公益性服务属性的。郑州市急救车的“议价”行为,却得到了某些方面的认可,实在荒唐。
 
夺命“议价”
2010-09-02西安晚报
文/钱夙伟

http://images.dayoo.com/www/roll/attachement/jpg/site1/20100902/750355082235002483.jpg

图/王乃玲
 
  南阳一病重老人通过郑州市紧急医疗救援中心救护车接诊来郑州治病,结果来回大约600公里的路程,被收了5000元“救护转运费”。市民认为救护车接诊收费太高,被郑州市物价局告知,该收费政府未定价,属“议价”范畴。(9月1日《大河报》)
  所谓“议价”,就是价格由双方商议而定。急救车方面认为,患者家属在认可书上签了字,就是接受了这个价格。但患者家属认为,当时她的父亲病情危重,签字实属被逼无奈。  
    显然,当时的“议价”,其实也不过是一口价。病人危在旦夕,时间就是生命,即使开出天价,患者家属哪还有还价的心情和时间。显然,于急救车,如果允许“议价”,就几近于放任乘人之危,郑州市物价局声称“该收费政府未定价”,与其说缺乏政策水平,还不如说连常识都不懂。事实上,急救车也不存在可以“议价”一说。河南省发改委明确表示,救护车跨区域接诊收费(不含院前急救)是“政府定价”,标准为“10公里以内20元,超过后每公里2元”。600公里收5000元“救护转运费”,显然过于离谱。
  谁都知道,急救车是用来与死神抢夺时间的,因此也是最需要体现社会公益性服务属性的。郑州市急救车的“议价”,居然还得到郑州市物价局的认可,实在荒唐。

 

急救车“议价”还是“议命”
2010-9-2 徐州日报
◎钱夙伟

 

  南阳一病重老人通过郑州市紧急医疗救援中心救护车接诊来郑治病,结果来回大约600公里的路程,被收了5000元“救护转运费”。郑州市物价局告知,该收费政府未定价,属“议价”范畴。(9月1日《大河报》)

  所谓“议价”,也就是价格由双方商议而定。急救车方面认为,患者家属在认可书上签了字,就表明接受了这个价格,因此“完全合法”。但患者家属认为,当时她的父亲病情危重,又未能找到救护车,签字实属被逼无奈。

  显然,当时的“议价”,其实也不过是一口价。病人危在旦夕,时间就是生命,即使开出天价,患者家属哪还有还价的心情和时间。显然,对于急救车,如果允许“议价”,就几近于乘人之危。

  事实上,急救车也不存在可以“议价”一说。该省发改委明确表示,救护车跨区域接诊收费(不含院前急救)是“政府定价”,标准为“10公里以内20元,超过后每公里2元”。600公里收5000元“救护转运费”,显然过于离谱。

  谁都知道,急救车是用来与死神抢夺时间的,也因此,是最需要体现社会公益性服务属性的。郑州市急救车的“议价”行为得到某些方面的认可,实在荒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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