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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为200个联合国人居“野鸡奖”开绿灯

(2010-08-27 09:01:03)
标签:

野鸡

联合国人居奖

绿灯

宣传推广费

中国

杂谈

分类: 时评

http://img.hexun.com/medialogo/10032.gif

2010-08-27南方都市报
□钱夙伟

http://pics.oeeee.com/d/85/d85ddc21dc411637/Thumb/98886/dcga462701.jpg南都漫画 邝飚
    据不完全统计,近5年中国至少有超过200个楼盘“获得”过联合国人居奖,而这些所谓的“联合国人居奖”,没有一个是联合国相关机构直接评选出来的,而是花钱找一些中国的机构买的,记者注意到,相关方案上的宣传推广费为36万元人民币。 (《国际金融报》8月26日)
    颇耐人寻味的是,住建部于2009年6月11日发布的声明指出,住建部是联合国人居署在中国惟一的合作项目归口管理部门。其他任何组织、单位无权向联合国人居署申报或推荐。而这针对的显然是那200多个“野鸡奖”。
    然而,这当中却也并没有任何对“野鸡奖”进行追究的意思。似乎“正宗”的与“野鸡”的井水不犯河水,可以相安无事。而这对消费者显然是不公平的,于不知情的购房者,“联合国人居奖”无疑是一块极具诱惑力的金字招牌。
    那么,近5年中国至少有超过200个楼盘“获得”过“野鸡”的联合国人居奖,住建部何以听之任之?卖奖的诸如“中国某著名房地产行业组织”的机构,与住建部有着怎样的关系?
    显然,“联合国人居奖”这样的赫赫奖项,不是谁都可以“野鸡”的。卖奖机构,必定有着不同一般的关系和背景。事实上,众所周知,行业协会虽属民间团体,但由于历史原因,大多挂靠在不同的政府部门,与官方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甚至已经等同于主管部门的一个下设机构,也就是变相的“二政府”性质。
    而既然主管部门与行业协会有着利益上的纠葛,当所谓“行业协会”,成了某些部门牟取私利的工具,期望有关主管部门对“行业协会”去进行监管,其实有如左手管右手,也因此,或者是行政不作为,而这当然与纵容无异,或者是借行业协会的名义,赤裸裸地牟利敛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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