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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7月8日南方都市报>说吧
□ 钱夙伟
不满投诉没给回复,在莞工作的张奇将东莞市工商局告上了法庭,称该局行政不作为。工商局方面回应称,《工商行政机关受理消费者申诉暂行办法》只适用于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发生的权益争议的诉讼;张奇的投诉该局正在调查,依据有关规定是调查后再给答复(见昨天南都)。
不知法院会不会采信这样的说法,反正我觉得太牵强。就算不适用这个办法,按照便民服务的承诺,出于对公民起码的尊重,也应该及时给人家一个答复,告知相关进展情况。
而且,“目前仍在调查中”,也明显有“不作为”的挡箭牌之嫌。人家那么急,用快递投诉,你却一二个月没有结果,就算你确实在“调查中”,但处理一个投诉都要如此漫长,工作效率之低下,也几近于不作为了。
由于“不作为”造成的后果具有滞后性,不仅难以及时地制约和制止,事后责任的认定更往往成为一笔糊涂账,因此责任的追究大多不了了之,这反过来又加剧了“不作为”的蔓延,以至推诿扯皮的衙门风气在不少机关部门已泛滥成灾。
据张奇称他打的是纯公益官司,只要能改变有关部门的工作态度,“败诉了也无所谓”。其实,于工商局,更是胜诉了也不光彩。无疑,无论胜诉败诉,到底是“不作为”,还是急性子遇上慢郎中,都是需要认真地查一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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