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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要让“专拍公务车”怎样举报?

(2010-07-08 08:18:14)
标签:

济南市纪委

公车

外网

遁词

反映民意

杂谈

分类: 时评

2010-7-8东方早报
浙江湖州 钱夙伟
 
   山东济南一位网友在街上拍了公务车、特别是涉嫌公车私用公务车的照片发到网上曝光,3个多月陆续发了1000多张照片。济南市纪委表示,将会关注这一情况,更希望网友通过官方提供的渠道向有关部门举报。(《南方都市报》7月7日)

  显然,“专拍公务车”除了时间精力的付出,还冒着很大的风险,比如“被拍的官员发现后”“会威胁他”,以至有警察私下建议他随带防身的喷雾剂。当不少人对腐败尤其是公车私用这样的“潜规则”见惯不怪,“专拍公务车”就体现出了高度的公民意识,无疑难能可贵。

  让人诧异的,是济南市纪委的“表示”。“专拍公务车”对遏制公车私用,做了本来应该是监管部门做的大量工作,济南市纪委不万分感谢也罢了,却还打起了官腔。比如, “更希望网友通过官方提供的渠道向有关部门举报”。什么叫“更希望”?一张张照片,有时间,有地点,有牌照,这样的举报不是打着灯笼都难找的“优质举报”?

  据称,这是“由于纪委部门的网络不与外网连接,他们很可能无法看到网友在外网论坛进行举报和监督的帖子”,然而这显然更不过是遁词而已。网络已是反映民意的主要渠道,纪委部门难道对外网还不闻不问?更让人失望的,对送上门来的举报,纪委居然还扯皮推诿。比如对帖子中的“鲁O”车牌,称“是省直机关的公务车,并不在济南市的监察职责范围内,属省纪委管辖”。但是,人家的车是在你的“监察职责范围内”私用,你总可以向省纪委反映吧,难道还得让网友找到省纪委去举报?

  公车私用屡禁不止,很大程度上是因为监督制约的软弱乃至缺位。当现在网民已经走在了自己的前面,有关部门理应及时跟进,深入调查,采取相应措施。否则,不仅空耗了网民们的热情,更只会让公车私用之类现象愈演愈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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