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村干部拆迁贡献大可重奖

(2010-02-11 15:26:13)
标签:

法律

拆迁户

村干部

公众权益

杂谈

分类: 时评

2010-02-11 长河晨刊 
■钱夙伟/文

 

    海南省乐东黎族自治县九所镇一份 “暧昧”的文件中规定“凡在征地拆迁工作中作出较大贡献的村干部,给予重奖,如在换届选举中落选,将继续留用为村干部。”该文件被网友质疑,在记者采访时该镇办公室主任称文件是镇长写的,如果网友有不清楚的地方或存在质疑可直接向镇政府咨询, “没必要动用记者,记者管不了那么多事吧?”据2月9日 《三湘都市报》
  当政府成为拆迁的利益方,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必然侵害拆迁户的权益。其实,拆迁户的诉求无论多么过分,总有其合理的因素,也是他们受法律保护的权利。实际上,对拆迁户权益的充分尊重,也是对全体公众权益的尊重。这样一种高度的民权意识,体现出社会的巨大进步,更是社会进步的动力,政府理应成为推动者,而不是阻力。

  拆迁中的对立甚至矛盾激化,一般都是拆迁方造成的。出于利益最大化的投资本性,拆迁方必然锱铢必较寸步不让。而当权力与资本强势结合,在开发商与拆迁户的博弈中,拆迁户总是处于弱势,根本无法与之抗衡。而政府本来是公平公正的化身,但置身于利益的漩涡,当然不可能主持公道。显然,不少仍陷于拆迁迷思中的政府,应该是从拆迁中退出的时候了,这不仅可以让拆迁户的权益得到更好的保护,也是政府角色的归位,无论于保证政府职能的发挥,还是维护政府形象,都是势在必行。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