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要求学生看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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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看广告读后感家长陪同电视导购红包杂谈 |
分类: 时评 |
2009-12-24长河晨刊
钱夙伟/文 朱慧卿/图
http://olpaper.xplus.com.cn/papers/chck/20091224/ckb2c24c_1.jpg
所谓 “看与不看学生有选择权”,完全是自欺欺人。如果是公益广告,或还可写点,
“强力推荐电视导购商品”的商业广告,让学生写什么?
说穿了,是要让学生证明自己看过广告,还要 “经家长签字”,更是为了确认并非弄虚作假。显然,这已几近于强迫,谁都知道,如果不完成老师的 “作业”,对学生意味着什么,因此,学生还有什么选择权?有家长质疑,“利益让学校变成商家的托”。
做商家的托,当然是要有回报的,“托”与商家之间必然有着某种合约。当然,于学校,是 “按上级部门要求做的”,那么,更大的托是
“上级部门”,有网友称 “收了红包,卖力推销”,作为上级部门的教育局与学校为了红包,竟然沦落到做商家
“托”的地步,实在让人汗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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