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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世25年后银行上门讨债

(2009-12-17 08:53:12)
标签:

账务

父债子还

死账

借贷双方

杂谈

分类: 时评

2009.12.17楚天都市报>楚天时评
■钱夙伟

 

    德高望重的老教师给子女留下临终遗言:“我不欠别人钱,别人也不欠我的。”然而,他去世25年后,子女却突然收到银行的催款通知:父亲还欠银行几笔贷款,共计26.56元。银行工作人员说,这笔债务是40年前的,现在连本带息希望“父债子还”(12月16日《重庆晚报》)。
    40年前的贷款,银行如梦初醒般,现在才来讨债。“按规定,银行账务只要不完结,它就会一直保存下来。”然而,按规定,银行账务又是必须限期完结的。如果不能完结,就应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既已成为呆账死账,这40年间,也早应该予以核销。
    事实上,根据《民法通则》及相关司法解释,借贷双方如果约定了还款时间,只要超出还款时间两年的时限,放贷人未及时追讨,可视为自愿放弃债权,债务人就可还可不还。而贷款,当然都是约定还贷时间的,也因此,银行的这些贷款,已经是风险资产,有可能讨不回。
    对此,银行解释,“类似资料浩如烟海,工作人员在清理时很容易忽略。”且不说银行以其严格的管理自诩,实际上也应该有相应的规章制度予以制约,“忽略”而且“很容易”,还是银行吗?否则,银行的资产又怎么可能有安全保障?
    向死去25年的贷款人,追索40年前的债务,是何等的离谱。

 
去世25年后银行来讨债

2009-12-17 长河晨刊 
■钱夙伟/文 赵顺清/图

http://olpaper.xplus.com.cn/papers/chck/20091217/ckb2c17c_3.jpg
    德高望重的老教师给子女留下临终遗言: “我不欠别人钱,别人也不欠我的。”然而,他去世25年后,子女却突然收到银行的催款通知:父亲还欠银行几笔贷款,贷款额为26.56元,按正规算法,本金26.56元+利息821.87元=848.43元。银行工作人员说,这笔债务是40年前的,现在连本带息希望 “父债子还”。 综合消息
  据称 “按规定,银行账务只要不完结,它就会一直保存下来。”然而,按规定,银行账务又是必须限期完结的。如果不能完结,就应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而既已成为呆账死账,这40年间,也早已应该予以核销。又据称 “银行的类似资料又浩如烟海,工作人员在清理时很容易忽略。”这显然荒谬。且不说银行以其严格的管理自诩,实际上也应该有相应的规章制度予以制约, “忽略”而且“很容易”,还是银行吗?按 《民法通则》及相关司法解释,借贷双方如果约定了还款时间,只要超出还款时间两年的时限,放贷人未及时追讨,可视为自愿放弃债权,债务人就可还可不还。而贷款,当然都是约定还贷时间的,也因此,银行的这些贷款,已经是风险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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