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何以无法无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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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工厂保安搜身侵权代价杂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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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4月9日南方都市报>灌水塘(是你所是,非你所非)
□钱夙伟
《南方都市报》昨天报道,因为工厂丢了东西,东莞常平三和塑胶厂自3月24日以来,设专门房间对全厂员工进行搜查,每天三次,每次随机抽查24人,然后强制搜身。工厂保安表示没有用手去搜,只是叫员工脱掉衣服,所以不叫搜身,只能说是检查。
脱掉衣服的“检查”居然“不叫搜身”,显然是强辩。而根据有关法规,只有公安机关才有如此权力,因此,这是明目张胆地侵权和对人格的侮辱。作为一家有1300多名员工的企业,不会连这点常识都不懂。老板明知不可为而为之,是因为对员工的侵权不需要付出代价。
至于被搜身的员工,当然更清楚这是一种侮辱,多达一日三次的搜身也只得默认和忍受,不过是害怕丢掉工作。虽然工会组织可以出面依法维护员工的正当权益,但工会负责人自身都存在被辞退的风险,又如何能够带头发出声音。或许员工也可以寻求其他的途径,譬如向有关部门反映,但通常的情况是,有关部门处理以后,反映问题的员工,其饭碗也不保了。员工如此逆来顺受,凸现他们地位的弱势。
显然,监督和制约的缺位,才让老板无法无天。如果置于一个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之下,老板对员工的任何侵权行为,都要冒付出其难以承受的代价,比如对员工的搜身,一旦被查获,仅其付出的有形代价,就要比添置防止被盗的设施高出几倍,还不包括无形的代价,这样,老板对员工的侵权,就不得不止于这样的“成本核算”。应该说,正是这方面长效管理机制建设的滞后,劳动监察等部门检查、处理的不力,造成了目前类似侵权事件的屡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