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机构”应有时间限制
(2009-04-05 08:1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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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机构职能常设财政负担北京市杂谈 |
分类: 时评 |
2009年4月4日羊城晚报>世相深看SHIXIANGSHENKAN
□钱夙伟
据媒体报道:此次北京市政府机构改革中,有16个市政府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被撤销,其中包括了“2008环境建设指挥部”等3个涉奥机构。同时,还有56个市政府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被保留。
为了推动某项中心工作的开展,集中优势资源,简化有关程序,强化协调功能,成立一个临时机构,已被证明是确有成效也确实需要的。但既是临时性的,就应该有时间的限制,而现在的普遍现象是,一经设立,就成了固定的常设机构,以致越设越多越设越滥。
“临时机构”已经成为长期的常设性机构,实际上就是在代行本属于有关职能部门的职能,而通常被命名为“领导小组”的“临时机构”,无不下辖办事部门,其实是变相地增设机构,不可避免地加剧机关人员超编,因此加重财政负担。同时,也必然造成新的机构臃肿人浮于事效率低下,乃至“临时机构”与职能部门之间互相推诿扯皮,反而引发新的矛盾,酿成新的问题。
实际上,有不少“临时机构”,不过是在掩盖职能部门的无能,为职能部门的失责背书。因此,将临时机构撤并,由承担主要职能的部门牵头落实相关工作,促使职能部门基本职能回归,增强工作责任心,更有利于问题的解决和工作的开展。
北京市此次撤销了16个“临时机构”,但还有多达56个被保留,表明“临时机构”的量依然不小。或许于目前撤销的条件确实还不成熟,但也应该有明确而具体的时间表。实际上,这是于“临时机构”成立的时候就应作出的限制,因此才可能确保“临时机构”的效率。而且,成立“临时机构”,还必须纳入法治的轨道,审定权要掌控在人大的手里,以此防止“临时机构”的过滥和过杂。
临时机构就应“功成身退”
2009年04月04日新华网>新华网评
钱夙伟
挥部”等3个涉奥机构。但同时,依旧保留了56个市政府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4月3日《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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