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死状”乃教育之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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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新乡原阳中小学生安全责任协议书生死状教育杂谈 |
分类: 时评 |
2008-10-16竞报>重磅观点
钱夙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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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广墅/漫画
其实,像河南新乡原阳县教体局这样,在全县中小学签类似《中小学生安全责任协议书》的“生死状”并不让人感觉十分意外。
此前,也曾有媒体报道,为了防止学生在学校受伤家长到校扯皮,有学校宣布取消单双杠、高低杠、铁饼、铅球等被认为“危险性很高”的体育项目。还有学校规定学生在下课时,只有上厕所、喝水的情况下才能走出教室门,以此“排除安全隐患”。
学生正常的学习项目尚且被单方面取消,其正当的权利尚且被限制,学生自身惹出事端,当然要签“生死状”,让学生自己负责了。
学校纷纷推出如此有损教师形象的“对策”,实在是当代教育的悲哀。一直以来,教师被誉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固然是因为“师者,传道、授业、解惑也”,更因为出于这样的职业特性,老师必然爱他的学生。也正因此,家长把自己的孩子交给老师,是天底下最令人放心的事情。千百年来,也莫不如此。然而现在,在某些老师看来,“春蚕到死、蜡炬成灰”的说法早已过时了,教师这个有着特别的职业道德要求的职业,正在失去全天候地爱自己的学生这个天然的要求。
于是,一向纯洁的师生关系被扭曲、庸俗化了,已经几同于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商品交易。对于未成年的学生,老师们的监管责任,只是如商店柜台上不分青红皂白地竖起一块“商品离柜概不负责”的告示牌,究因为有言在先,一旦出事,则概由学生自己负责了。如此冷冰冰有如市场上的明码标价,折射出来的是,在我们今天的教育现状中,千百年来绵延不绝、纯洁高尚的崇高师德,正在令人痛心地不断流失。
而究其根本原因,显然主要是教师责任意识的缺失。师生关系变成了以老师为中心,以老师为本。表面上“生死状”是为了消除学生的安全隐患,其实正是为了消除老师自己的“安全隐患”,逃避自己天然的教育管理责任。
无疑,“生死状”因为教师责任的缺位,必然让学生的安全处于放任自流因而也更危险的境地。而其更恶劣的影响,还在于有可能因此玷污和伤害学生们纯洁的心灵,乃至颠覆其人生价值观。教师因为是爱学生的职业,才令人崇敬,而一旦这“爱”变得模糊乃至暧昧变味,为人师表的老师如此自私,教育出来的学生则可想而知。“生死状”显然后患无穷。
社会变革对教师职业的负面影响,于这份“生死状”中暴露无遗。但愿“生死状”,能让我们直面不能回避的教育之耻,来救救我们的老师。否则,有可能动摇的,一定是我们的教育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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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生的安全能靠“生死状”保障?
2008-10-16新民晚报>观点圆桌
“生死状”是教育之耻
钱夙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