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树木一个昂贵的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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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木绿化保护杂谈 |
分类: 时评 |
2008/08/30北京青年报>来论
钱夙伟(浙江 职员)
从9月1日起,就算经过许可后移植或砍伐城市树木,也须缴纳最高每株近万元的补偿费;如果需要临时占用城市公共绿地,每天每平方米要交2元钱……日前,南京市物价局、财政局、园林局三部门联合就此作出了规定。(8月29日《现代快报》)
这不啻是给城市里的树木和绿地加了一道“护身符”。民间的传统观念是,树木长成枝繁叶茂何等不易,因此树木一经成活,就应该让其落地生根,尽量不再去打扰它们。或许也正是因为前人如此尊重树木,今人乘凉的森森古木才得以留存。随着城市的发展和建设加快,如今在一些地方,英姿勃发的树木常常说砍就砍。长此以往,我们的城市中还能给后人留下多少大树?
当然,树木的倒下,每每都有理由,譬如道路的扩建、土地用途的变更等等。但其实在许多情况下,完全有可能设计出一个保留树木、两全其美的方案,但相比之下,那要比砍树成本高一些。
本来,按照城市绿化保护条例,树木是依法受到保护的,每砍一棵树都应付出代价,但在现实中这往往很难落到实处,很大程度上是由于缺乏南京这样的给树木“明码标价”的实在呵护。于缺乏社会责任意识的砍树者,在利益的权衡、成本的核算中,当然不会顾及破坏绿化的社会成本,如果又不需要承担砍树的经济赔偿责任,动辄砍树就不可避免了。
但愿,每个城市的每棵树,都能拥有自己昂贵的“身价”,让随意砍树者却步。或许这样,才更有可能减少乃至杜绝对树木的狂砍滥伐,无论是百年古木还是新栽小树,才能安然无恙地生长。
保护树木就缺这样的“明码标价”!
2008-08-30大众日报>观点>画里有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