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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署土地出让管理杂谈 |
分类: 时评 |
2008-06-06郑州晚报>中原时评>公众提问
□钱夙伟
其实,出于我们的国情,对于土地管理,国家从来就特别严格,其中譬如禁止新建高尔夫球场,可谓三令五申,但某些地方官员却似乎并不以为然,违规批地屡禁不止,胆子如此之大,不外乎两个原因。一是深谙先斩后奏的潜规则,所谓查处,凭他们的经验,往往是雷声大雨点小,通过关系,还可以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二是铤而走险的背后,大凡有着利益的纠葛,所谓的政绩需要仅仅是其中的一方面,因为这还不足以让他们冒如此大的风险。事实上,如此目无法纪的官员,很难相信同时会是两袖清风的。非法批地,往往是出于借地牟利的利欲驱使,早已屡见不鲜。
由此来看,审计署这次公布的调查结果,却并没体现出这样的精神。据报道,对审计调查发现的问题,截至2008年1月底,11城市已收回被挪用、出借、返还和欠征的出让金68.27亿元,收回被挪用、欠收的征地补偿资金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2.93亿元,归还被挪用的土地储备贷款9.72亿元,有的城市还收回了部分违规出让的土地。违规金额之巨令人触目惊心,然而,收回违规资金和土地之外,与此同时,更令人关注的谁应该为此担责,却不置一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