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3月17日南京晨报
钱夙伟
吉林一男子金某无意中在网上发现了一些领导的地址,竟冒充三陪小姐,自称与对方发生过关系,陆续给10个局长写信敲诈,发出19封敲诈信却无一得逞。(3月16日《东亚经贸新闻》)
该男子以领导为敲诈对象,是“认为领导需要出去应酬,可能跟一些三陪小姐有不正当关系。”这样的“认为”当然并非空穴来风,确实,大凡贪官都是色鬼,现实中领导与三陪小姐有染,并非少见。该男子的“失算”在于,大大地高估了贪官的比例。发出19封敲诈信却无一得逞,或许有让人欣慰的一面。
当然,这也不足以让人有多么的乐观。毕竟,这个男子的手法是拙劣的,没有任何细节的“提示”,就想让那些老奸巨滑的贪官中计上套,实在是低估了贪官的狡诈。许多贪官即使在确凿证据面前都百般抵赖,几乎一眼就能看出的骗局,岂能让贪官就范?
更不能让人放心的,是因为十个局长竟然一个都不报警。本来金某敲诈勒索一事并未被警方掌握,后来因醉酒闹事,被警方带回派出所盘查,发现他有一个记有多名县市局长名字的小本。经过深入调查,金某才交代了自己写信敲诈的犯罪事实,也因此终于被绳之以法。
这确实耐人寻味。收到敲诈信及时报警,协助公安机关及时破案,是公民的义务,然而,十个局长,一个也不报警,19封敲诈信,一次也不送交警方,这显然不能简单地归咎于身为领导的法制意识,还不及一个普通群众,于一个领导,本来就应有更高的法制意识。
那么,这当中是否还有其他的玄机?这不得不让人怀疑这样一种可能,或许确曾干过某些见不得人的丑事,这手法拙劣的敲诈信本身虽然不必惧怕,但若报警,或许会让人联想起“苍蝇不叮无缝的蛋”,弄得不好,反引火烧身,于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就将敲诈信隐而不报。
也因此,十个局长都不报警,让19封敲诈信无一得逞的“成色”大打折扣,是否因此就能排除与“三陪女”有不正当关系暂且不论,于一个领导干部,至少公民意识、法制意识是不及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