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来主义》教学中我们一直坚持的错误
(2013-05-09 18: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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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来主义教学坚持错误杂文 |
“在评价一堂散文教学的课例时,我们曾悲叹那堂课”一无是处“——几乎没有一处是对的。”在对《拿来主义》25个课例的评述行将结束之际,我们也有一种惶惑、一种悲凉,因为这25个课例,似乎也“一无是处”。
《拿来主义》是一篇杂文,我们几乎所有的老师都把他视为一般性的议论文了,完全从议论文的角度来解读这篇杂文,忽略了杂文本来的特征,以至于知识上出现了错误,这种错误主要在于对“闭关主义”和“送去主义”的解读上”。
杂文往往是首先例举一些社会现象或是社会问题,然后针对这些现象或是问题,提出自己的观点,这是杂文的特征。遗憾的是大多数中学老师都认为“闭关主义”和“送去主义”是属于批驳的论点。按一般的理解,驳论有批驳论点、批驳论据、批驳论证三种。套用在《拿来主义》,勉强适用只有批驳论点——对敌的论点进行批驳,指出它是荒谬的,虚假的。但“闭关主义”“送去主义”等等,是鲁迅先生对中国历史和现状的精辟概括,显然不属于“论敌的论点”。认为是“先破后立”的那些课例,有意无意都回避了批驳什么的问题,而把“批驳”偷换成了“批判”和“揭露”:1-2段,批判“送去主义”的行为和表现;3-4段,揭露“送去主义”的实质和后果。老师们不太理会批驳论点和揭示事实的差异,一致认为《拿来主义》是先破后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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