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穿错衣服”,是“用错权”
(2009-08-23 19:1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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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王攀
近日,重庆的陈先生在出门时,被一名“警察”要求出示证件。陈先生觉得对方有问题,打电话报警。派出所称,该男子不是警察,而是一名协勤,他是穿错了衣服。(8月23日《重庆时报》)
表面上看,确如派出所所称,是协警“穿错了衣服”——“错”穿了警服。但“穿错衣服”的背后是则“用错权”。否则,面对陈先生要求看证件的质疑,这名协警也不会有“警服就是证件”的回答,这说明他是故意为“错”,因为他知道这身“虎皮”就是警察执法时的“硬通货”。所以,问题不在“穿错了衣服”,而在“用错了权”。
协警是警力不足的一个补充,是执法工作的替补。但现在“替补”成了“补替”。我农村老家有个亲戚,就在县城做协警。春节到我家,他总是不无自豪地讲述他“当警察”的工作。其中一项就是查车——有时候跟随警察,有时候单独上路。每个月的工资奖金什么的也跟查多少车、罚多少钱直接挂钩。事实上,他这样工作状态的协警非常普遍。
协警没有执法资格,不是执法主体,不能独自执法。以往,人们不知道这些,面对协警执法,往往有苦难言。但随着协警乱象的曝光,人们越来越认识到协警没有执法权的问题,协警独自执法的空间也越来越小。当人们屡屡质疑协警执法的资格问题时,协警也就想各种办法来应付,比如,混淆协警制服与警服的区别,或者如新闻中那样“错穿警服”。
模糊制服区别、“穿错衣服”是有背景的。现在,尽管要求警察执法是要穿制服外,还要按规定应向公民亮出证件,但更多时候,公民,特别是那些“有事”的公民,大都不会对穿着制服的警察要求看证件。正是在这种情况下,才有“穿错衣服”的协警,才有把“警服当证件”的协警,其目的无非是掩盖“用错权”。
一方面,既然有协警代劳,警察当然喜欢;另一方面,因为有激励,协警也乐意去做警察的工作。但岂不知,这样一来,协警不仅僭越了执法资格,进一步助长了执法经济,又会因执法素质不高而让百姓多有怨言,最终背离执法文明——这是“用错权”的后果,也是“协警乱象”的根本症结所在。
总之,协警“穿错衣服”是表面现象,真正原因是“用错权”。如果派出所仅仅追究“穿错衣服”的问题,而不反思“用错权”的现象,显然是舍本逐末,治标不治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