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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局何以成为县委书记提款机

(2009-08-04 17:4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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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王攀

 

云南省麻栗坡县委原书记、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民政局原局长赵仕永,因受贿索贿400多万元、贪污50多万元,6月29日被法院一审以受贿罪、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八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650万元。赵仕永说,自己在受贿贪污这些钱的时候自认为是正常行为,直到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才认识到自己的行为是犯罪。(8月4日《检察日报》)

 

老实说,现在的贪官,如果没有惊世骇俗之举,没有奇谈怪论之见,仅一个“贪”字,实在难以刺激公众司空见惯后的麻木眼球。但大千世界,无奇不有,总见一些“出彩”贪官,云南省麻栗坡县委原书记赵仕永“温和腐败论”即属此类。赵仕永说:“那些不给钱就不办事的人是‘暴力腐败’;像我这样,在为人办好事的情况下收点钱,是温和的,所以我说自己是一个温和腐败的县委书记。”腐败就是腐败,原无暴力温和之分,无稽之谈不值一驳。

 

与“温和腐败”相比,更值得关注的是:“我收了人家的钱,是在为麻栗坡做好事中收的,这是正常的。”——赵仕永何以把“为民谋利为己捞钱”视作是正常?他这样的认识是如何培养出来的?赵仕永“直到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才认识到自己的行为是犯罪”——真的是个法盲吗?如果赵仕永真的是个法盲,那么这样的法盲是如何炼成的?

 

回答以上问题,只需一个词:专权。都是专权惹的祸。在依法治国响彻云霄的今天,让一个法盲主政一方,如果不是赵仕永矫情,只能说明用人机制存在问题。即使赵仕永真是法盲,如果权力制衡有效、法制监督齐全,一个法盲县委书记何以犯事儿?说到底,赵仕永贪腐源于一切党政大权集于一身而不受制约。“在麻栗坡,基本上一切党政大权都集中在赵仕永一人身上,他就是发挥县委书记定夺事项的核心权力,通过帮人‘解难’而收受贿赂的。”

 

所谓专权,就是领导永远是对的,说得对部下听,说得不对部下也得听。2008年10月中旬,赵仕永以要办事用钱为由,叫其驾驶员找县财政局长想办法提出10万元给他。财政局长立即召开局班子会议研究,决定以到州上看望老领导为名,从县财政局单位账户预支10万元交给了赵仕永。如果不是专权,难以想象财政局会成私人提款机。

 

专权具有麻痹作用,它让专权者陶醉其中,久而久之,一些“不正常”就会变成“很正常”。如果仅仅把赵仕永当作一个法盲,围绕他对其他官员进行的警示教育仅仅是为官员普法,减少法盲官员,那简直是大错特错。法盲不可怕,只要权力制衡有效、法制监督齐全,法盲仍旧可以按照制度设计规则行使权力;但如果制衡失败或者根本没有制衡,一把手专权,即使官员再精通法律,也无法抵制腐败的诱惑。不是法盲惹祸,而是专权使然。

 

所以,对于赵仕永案的警示,不要被其“温和腐败”“暴力腐败”的奇谈怪论迷惑,也不要被什么“直到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才认识到自己的行为是犯罪”的矫情遮望眼,贪官法盲论早已乏善可陈。我们需要做的不是为官员普法,也不是反驳一个“温和腐败”论的无稽之谈,而是完善和落实权力制衡的制度设计,防止一把手专权。

 

http://news.sohu.com/20090804/n26569806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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