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电视剧播出量是逼电视自宫
(2009-07-29 17:32:39)
标签:
杂谈 |
王攀
28日,江苏卫视、深圳卫视等透露,广电总局近两个月已向各卫视下发文件征求意见,拟限制每天电视剧的播出集数。广电总局征求意见稿中,除了对卫视晚间黄金时段(19点到21点30分)只能播出两集电视剧,晚间时段(18点到凌晨1点)同一部电视剧播出不得超过3集的外,还规定白天时段同一部电视剧播出不得超过6集,每天电视剧播出量不得超过卫视总节目量的45%等。(7月29日《京华时报》)
电视台为何偏爱电视剧?这一是因为电视剧在观众中有着人气,二是传统电视与网络电视竞争的需要。而作为传统电视的大管家,广电总局“每天电视剧播出量不得超过卫视总节目量的45%”、“ 白天时段同一部电视剧播出不得超过6集”等规定,无疑是让电视台自宫。
电视是为观众服务的,所播节目只有符合观众的需要,才会受到观众的欢迎,才会有高收视率。相比新闻节目,与其说电视台偏爱电视剧,不如说是电视剧在观众中有着超高的人气。那么,观众为何偏爱影视节目呢?这是因为,新闻都有地域性——并不是所有的新闻都能够引起全国关注;而观众也是有地域性的——人们更关心身边发生的新闻。在这种情况下,面向全国不同地域观众的卫视指望地域性的新闻节目带动收视率,是不可能的。
相反,影视节目却没有地域性的特点,可以让不同地域的观众都能接受;而影视节目的故事性又大于新闻节目的故事性,影视节目比新闻节目更能抓住观众。在这种情况下,看重观众多少、在意收视率高低的电视台,特别是卫星电视,当然更愿意靠加大电视剧的播出量,来吸引观众,赢得市场。而加大电视剧播出量,也是传统电视与网络电视竞争的需要。
时下,坐在电视机前消磨时光的人越来越少,他们不是忙忙碌碌地为生活而打拼,就是在人群中进行着必要的交际,即便偶尔闲暇,他们快节奏的生活方式也与以往电视台电视剧慢吞吞的播出节奏格格不入。在这种情况下,遍及网络的各种电视剧逐步走进了人们的生活。与传统的电视媒体相比,网络上丰富的资源为观众提供了更多的选择,特别是对年轻的观众来说,主动挑选自己喜欢的影视作品远比被动地等待电视播出更符合他们的生活理念。
以电视剧为例。目前网络的传播速度是如此之快,而在网络上观看电视剧的渠道又是如此的多样,只要有一个网线、一只鼠标,观众就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来决定影视剧的播出时间。既可以循规蹈矩地每天看一集,也可以在一天之内看完整部电视剧,最重要的是,再也不必为那些不停插播的烦人广告而烦恼了。这样一来,电脑屏幕已经不仅仅是一个显示器,作为观看网络电视剧的必要工具之一,它作为第二电视媒介的作用便愈发明显。
可以说,电视台加大电视剧播出量、同一电视剧日播集数,是传统电视面对受众、面对网络的一种自救行为,而作为传统电视的大管家,广电总局的禁播文件,则明显是自宫之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