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动不动把人民警察推到前面
(2009-06-15 17:3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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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王攀
“为了加大我县水土流失防治力度,决定由县公安局代表水利局征收水土流失防洪费。”——这是湖南省溆浦县政府一份“县长会议纪要”中的话。人们对此不可思议:为什么防洪费交由公安局代收?(6月《中国青年报》)
贵州瓮安事件里,当地县政府、公安局之所以受到一群“不明真相”群众的攻击,贵州高层在反思时特别提到一条:别动不动把人民警察推到前面。可谓一针见血。在处理社会矛盾时,主政一方的领导喜欢出动警察。警察是武装力量,由其出面,能够及时平息矛盾,但这种平息却隐藏着极大风险,因为此时的矛盾不是被解决了,而是被压制了。长此以往,矛盾越积越深,警察形象越来越坏,当警察的力量不足以震慑时,事情最终一发而不可收拾。
瓮安事件是“动不动把人民警察推到前面”的典型而已。但地方领导动不动把警察推到前面,却是普遍现象。湖南省溆浦县政府为什么决定“由县公安局代表水利局征收水土流失防洪费”?这是因为,哪怕水土流失防洪费再合理,但毕竟是政府向老百姓收钱的事儿,在征收过程中,出现问题和矛盾在所难免。相比水利局,公安局是国家暴力机器,其“征收”的手段和力度,自然要大于水利局。由公安局代表水利局征收,自然可以减少阻力。
但要看到,“征收”与“抗收”毕竟是人民内部问题,而公安机关是打击犯罪的,处理的是敌我矛盾,用处理敌我矛盾的手段解决人民内部问题,这是把人民当敌人,性质就不对,就从处理矛盾的效果看也不见好。由公安机关出面,征收工作尽管会顺利和稳定,但这种顺利和稳定是顺而不利,稳而不定。压制有多大,反弹就有多强。短暂的顺利和稳定,却意味着长久的隔阂和风险。当这种隔阂和风险积压到一定程度,结果必然是一发不可收拾。
“由县公安局代表水利局征收水土流失防洪费”不仅仅是一个违法行政问题,它背后折射的,是党政领导在处理人民内部问题时“动不动把人民警察推到前面”的工作思维和方法。而这不仅仅影响了人民政府和人民警察的形象,还激化了干群矛盾,而隐藏在虚假社会和谐里的问题和矛盾就像定时炸弹随时都可能爆炸。贵州瓮安事件中,群众火烧县政府、攻击警察,固然是因为受到蛊惑,但如果政府和警察在群众心里不那么糟糕,又何以至此?
最近很长时间,公安部在全国公安系统举行持续时间长、规模范围大的公安民警进社区活动,其目的就是改善民警形象、融合警民关系。而改善警民关系,除了需要人民警察进社区、主动亲民外,最关键的一点,就是别成为主政一方领导手里的“一杆枪”,在解决和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时动不动被推到前面。而像湖南省溆浦县政府决定“由县公安局代表水利局征收水土流失防洪费”,无疑是把人民警察推上火山口,破坏的警民关系,激化的干群矛盾。
http://zqb.cyol.com/content/2009-06/14/content_271005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