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券”不是“万亿画饼”的神笔马良
(2009-02-13 14: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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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王攀
一项通过实施房屋劵制度,以提振住房消费、增加城市化率的大胆建议引起热议。该项建议由国家统计局办公室毛盛勇提出,根据他构想的测算,以全国农民约一半进城、农民在农村房屋每平方米100元计价,至少可以释放盘活约1万亿以上的农村资产。(2月13日《21世纪经济报道》)
毛盛勇的建议是,可以由政府(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出资)成立一个相应的“房屋银行”,面向有在城市购房意愿的农民工,对其在农村的房产进行合理评估作价,发给其相应价值的“房屋券”。农民持“房屋券”到城市购房时冲抵相应价值的房款,也可以作为抵押进行贷款。开发商则凭“房屋券”到“房屋银行”兑换相应数额的货币。
进城农民工的农村房屋证券化,“至少可以释放盘活约1万亿以上的农村资产”。这1万亿元,如果进入城市住房消费市场,以及它的放大效应,对寒冬楼市来说不啻久旱逢甘霖。只是可惜得很,这1万亿不是白花花的银子,而是墙上的一块画饼,而我们又不是神笔马良。
进城农民工的农村房屋资产,如果有市场价值,完全可以通过租赁甚至变相出售比如小产权房等市场手段来实现其价值,换句话讲,完全可以由市场盘活,成为农民工在城市购房消费的一部分;如果没有市场价值,就是政府把它买过来,仍旧是死资产,现在农村无论是抛荒的田,还是空房的屋,基本上都是没有市场价值的资产。有市场价值的不需要政府购买,没有价值的政府买过来也不过是窝在手里而已,谈不上盘活。这是其一。
其二,进城农民工买房的仅仅是一小部分,其住房消费更多的表现在租房上,而房屋券只能用于购房消费,而且不能自由流通,这样,房屋券就窝在了农民工手中,无法流动,也无法成为住房消费的一部分,而不转化为住房消费,城市房地产市场就无法提振,依赖土地财政的地方政府就不可能有大收益,换句话讲,房屋券用于提振住房消费的作用有限。
一方面,地方政府拿出资金购买这1万亿元没有市场价值的农村资产,然后窝在手里,不能从中获利;另一方面,房屋券——用于提振城市住房消费的这部分钱窝在大多数的农民工手里,而无法启动农民工的购房消费。这样,以提振住房消费、增加城市化率的建议也就无法有效,得不偿失的地方政府难道会乐意这样去做?
所以,如果说地方政府掏钱给城市买房族,我还相信地方政府有积极性,比如各地对购房的各种财政补贴、减税等措施,甚至重庆购房退个税这样的有失公允的做法都会出现,但如果期待地方政府给农民工购房补贴,以房屋银行、房屋券的形式提振城市住房消费,不仅没有看到农民工的实际需要,也没有看到地方政府的兴奋点。
http://news.sina.com.cn/c/2009-02-13/01431720388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