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郭母生前留影
太原年近七旬老太被烧死,责任人是“空气”?
文/孙玉良
一位新浪博客认证为“高级工程师”,名叫郭希红的网友求我转载他的博文,帮他为母亲申冤,2014年1月9日凌晨7点,郭家所住家属楼太原市万柏林区前进路东巷17楼1单元一层过道的大量杂物突然起火,郭希红的母亲,67岁的老太太李小青不幸在这次火灾中丧生。由于没有查明失火原因,没有部门为此负责,郭希红一家至今沉浸在悲痛与愤怒中不能自拔,誓言为冤死的母亲讨个公道。
“母亲是被活活烧死的,有人亲眼看见;火灾原因消防支队两次认定疑似放火;小区没有监控摄像,责任人是空气。真是欲哭无泪。”,郭希红通过网络给我留言说。
据郭希红称,一楼过道常年堆放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油料、塑料筐、泡沫箱、纸箱、化纤毛毡、化纤绒布、篷布、车用电瓶、工具箱、立柜、各种蔬菜等杂物,物业不予制止,致使汽油、机油等危险化学品在居民楼道内长期堆放存在。本次事故除母亲李小青外,还有两名伤者,其中一名烧伤面积40%以上现在生命垂危。
郭希红系新浪博客认证的“高级工程师”,其语言还是有很大可信度的。他因为心中愤愤,所以一直在网上发言试图引起社会的注意,敦促有关部门查明火灾原因,找到相关责任人,给他逝去的母亲一个交待。郭希红一直强调他的母亲系烈士之女,对此我倒不以为然。是不是烈士之女,都应该查明事实真相,生命同价,不能因为逝者的身份特殊就重视或不重视。人命关天的事,政府如不给一个令人信服的交待,确实太说不过去了。
郭希红称该小区太重兴业物业管理部门出于“人道”而不是“事故责任”给付他家两万元,对此他很愤慨。事故责任若是“赔偿金”,嫌多嫌少可以通过法律交涉;但出于“人道”给予的“慰问金”,就没有多少之说了。不知郭希红拿没拿这笔钱。分析郭家遭遇的大火,无非三种可能,一是有人人为纵火,一是有人过失引火,一是杂物中有易燃物在特定的环境下自燃,这需要公安部门查个清楚。查清那些杂物的归属,查清火灾突发原因。公共空间堆放杂物,一是业主不自觉,二是物业管理不善,都应该承担相应责任。建议郭希红冷静下来找个律师咨询,通过法律程序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同是1月9日,历史上的今天,香港特首董建华家的邮轮“海上学府号”于1972年失火沉没,这是当时世界上最大最豪华的邮轮,但事故原因,直到今天也没有查清楚,成为董特首心中永远铭记的梦靥。两把大火,历史上的同一天,董家破大财,郭家出人命。一个名人,一个普通人,代表了整个社会。有时候我在想,世界上天灾、人祸很多,每天不知发生几千几万起。事故不怕,最怕的是事故出了,竟然麻木不仁查不清真相,扑朔迷离,无人为此担责,想亡羊补牢而不能,悲剧便一而再,再而三的重演,这才是逝者死不瞑目的地方。
郭希红《还我母亲公道》博文网址:http://blog.sina.com.cn/s/blog_6c2f104f0101gjw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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