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用“法律”为武器向日本强硬进攻
文/孙玉良
我怎么也没有想到,中日竟以这种方式“开战”。
上海市政府2014年4月20日宣布,上海海事法院19日在浙江省嵊泗马迹山港扣押了日本船运巨头商船三井株式会社所有的一艘船,原因是1936年,侵华战争爆发一年前,大同海运株式会社向中国中威轮船公司租赁6000余吨的“顺丰”和5000余吨的“新太平”两艘轮船,合同期为一年。然而,这两艘船从未归还,后来在海上沉没。中威轮船公司创始人“中国船王”陈顺通的孙子陈震、陈春在东京和上海对日本商船三井株式会社提起了诉讼。上海海事法院判决中威轮船公司胜诉,要求商船三井株式会社向陈家支付约1.9亿元人民币,作为对其前身大同海运株式会社未履行合同义务的赔偿。但日本商船三井株式会社未对上海海事法院下达的赔偿令做出回应,于是上海海事法院通过扣船的方式强制执行该判决。
被扣的“BAOSTEEL EMOTION”轮是一艘28万吨的日本轮船,上海海事法院将其作为强制执行的标的,追偿中方在二战期间遭受的财产损失。如果商船三井株式会社仍拒不履行义务,法院将依法处理被扣押的船舶。从1936年至如今将近八十年,陈家为此打了七十多年官司,陈顺通去世前逝世前立下遗嘱,责成长子陈洽群继续向日方索赔。陈洽群打了十年官司劳而无功而去世,孙子陈震、陈春接过了维权的“接力棒”。抗日战争1945年就结束了,但陈家与日本的“战争”,直到今天才看到了胜利的曙光。
陈震、陈春的胜利,却成为中日新一轮“战争”的开始。
上海海事法院敢于扣船的事实表明,中国用“严重抗议”表达愤怒的时代过去了,这是中日交锋中方“进攻”的前奏。中国没有用枪炮打响第一枪、第一炮,但扣押船只的“进攻”更有效,更能刺激日本的神经。这样的“进攻”,有理、有利、有节,打的日本肚子疼却叫唤不出来。中国的先贤老子说:“善者果而已,不敢以取强”,中方的“进攻”,要的是结果。只要日本停止参拜靖国神社,停止在钓鱼岛的叫嚣,向中国谢罪,什么都好说,千万亿的国家赔偿不是说放弃就放弃了吗?但如果日本坚持己见,那中国向日本进攻的方法多了去了,扣押日本轮船,只是用法律手段向日本发射的第一“弹”。
日本不是否认侵华战争吗?不是否认南京大屠杀吗?虽然当年中国本着以邻为善的原则放弃了国家赔偿,但发现日本不想做“善邻”而想做“恶邻”的中国会为当年的“识人失误”让日本付出应有的代价。不是不报,时候未到。安倍首相不听人言执意参拜靖国神社的那一刹那,中国给他的报应就到了。陈家胜诉打响了向日本民间索赔的“第一枪”,日本装傻不回应,中国的法院会连续向日本“发难”,索赔的个人和公司会接二连三,日本欠中国的情分多了去了,老子死了儿子还,儿子去世孙子还。中国有个故事叫愚公移山,日本就是挡在愚公家门口的“太行、王屋”,不想在这呆了就让你挪挪地方,不是抱美国的大腿不放吗,不是脱亚入欧吗,干脆就让万能的上帝,动一动小指头,责令你搬到北美洲或者欧洲去。当然,前提是人家肯收你,人性这么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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